年产8万吨有机肥、1万吨生物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日期: 2020-10-28 17:49:4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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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万吨有机肥、1万吨生物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8万吨有机肥、1万吨生物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59-8803364    传真:0759-8852523。

项目名称

年产8万吨有机肥、1万吨生物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林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雷州市调风镇调袄新桥村

环评机构

广东实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雷州市调风镇调袄新桥村,其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E 110.2265°,N 20.6845°。项目所在地块的东北面、西南面为林地;东南面约10米为村道下桥路,隔村道为林地;北面约5米为村道后溪路,隔村道为林地。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6666.67m2,建筑面积为2250m2,拟设4条以市政污泥、废树皮为原料的有机肥、生物炭生产线,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树皮制炭车间、污泥造粒车间(内含有机肥生产线、污泥暂存仓)、成品仓库(内含打包工位)、原料堆场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生产车间、污泥暂存仓、成品仓库中NH3H2S通过污泥混拌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的要求;烘干机产生的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H2S、NH3、臭气浓度的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厂房地面清洁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和沉淀池达到《农业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的要求后,用于厂内绿化灌溉;

固体废物:生产车间的机修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经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生产设备机械运行噪声采取设备减振、合理布局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