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广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人造石墨和天然石墨15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日期: 2020-12-15 09:23:57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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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广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人造石墨和天然石墨15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雷州市广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人造石墨和天然石墨15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环保局,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59-8803364    传真:0759-8852523。

项目名称:

雷州市广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人造石墨和天然石墨150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雷州市广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雷州市白沙镇邦企公路7km段

环评机构: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雷州市白沙镇邦企公路7km段,项目占地面积为11436.82m2,总建筑面积3196m2,厂内保留原旧纸板厂的车间设为破碎烘干车间和粉碎分级车间,项目新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本项目年粉碎加工人造石墨9000吨、粉碎加工天然石墨6000吨,产品为石墨粉。其中粗加工人造石墨粉产品为6000t/a,精细加工人造石墨粉产品为3000t/a,精细加工天然石墨粉产品为60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烘干破碎车间采用旋风除尘器处理,最后经15m的排气筒排放;粉碎分级车间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15m的排气筒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浓度≤120mg/m3;15米排放速率≤2.9kg/h

废水: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周林地。

固体废物:废油及含油废抹布危险废物贮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尾料、石墨粉尘作为原料使用

噪声:生产机械噪声,在通过合理布局、减震、隔声、消声等治理后,再经过距离衰减,东、西、北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南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