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10月11日至11月30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日期: 2016-12-08 18:22:4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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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1月30日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14日(7天)。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对雷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的批复

 

雷环建〔2016〕9号

2016年10月11日

雷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雷州市西湖大道265号农业局后院

2

雷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雷州市余庆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雷环建〔2016〕10号

2016年10月14日

雷州市英利镇余庆桥水库管理所

雷州市英利镇

3

雷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雷州市曲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雷环建〔2016〕11号

2016年10月14日

雷州市曲溪水库管理所

雷州市纪家镇

4

雷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雷州市滩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雷环建〔2016〕12号

2016年10月14日

雷州市北和水利水电管理所

雷州市北和镇

5

雷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雷州市田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雷环建〔2016〕13号

2016年10月14日

雷州市田西水库管理所

雷州市唐家镇

6

雷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雷州市大湾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雷环建〔2016〕14号

2016年11月16日

雷州市大湾水库管理所

雷州市覃斗镇、英利镇

7

雷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雷州市雷州市恭坑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雷环建〔2016〕15号

2016年11月16日

雷州市恭坑水库管理所

杨家镇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环境保护厅或雷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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