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樟水岸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金樟水岸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1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环保局,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59-8803364 传真:0759-8852523。
项目名称: | 金樟水岸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樟树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雷州市白水沟水库东侧半岛首府小区地块四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60号)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于雷州市白水沟水库东侧半岛首府小区地块四,中心位置地理坐标E110°3'16.282"、N201°56'4.516",项目地理位置图及卫星图分别详见附图1、2。根据由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 ①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②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53136.3m2,总建筑面积207777.09m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1853.96m2,住宅建筑面积147554.94m2,地下室(车库及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44437.75m2,架空面积3930.44m2。 规划主体建筑物有住宅楼、商住楼及其他相应配套设施,其中15层的商住楼4栋(1F为商铺);25层的商住楼1栋;27层的住宅楼2栋;30层的住宅楼5栋;3~4层的连排小高层商住楼2排。规划沿街布置商业用房和部分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商业部分目前尚未进行具体规划,若项目建成后商业部分入驻餐饮行业,则须配套油烟净化设施对营运期产生油烟废气进行达标处理,并接入其所在建筑的内置公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项目根据地形与住宅相结合设置地下1F及2F用作地下车库及人防地下室;项目不设置空调机组,不设洗车等服务。 ③开发强度:容积率3.0,建筑密度27.95%,绿地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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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 治理效果 | |
水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生活污水 | COD、BOD5、SS、氨氮 | 经隔油隔渣后,由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 对周围水环境无不良影响 |
施工废水 | COD、SS、 石油类 | 隔油、多级沉淀后回用 | |||
营运期 | 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商业废水+物业办公生活污水+不可预见废水 | COD BOD5 SS 氨氮 | 居民生活污水、商业废水、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隔渣后,汇合物业办公生活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再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大气扬尘 | 总悬浮颗粒物 | 洒水、覆盖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机械 燃油废气 | NOx、碳氢化合物、SO2、CO、烟尘等 | 使用清洁设备、加强绿化 | |||
装修材料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 采用绿色原料、加强通风 |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18883-2002) | ||
营运期 | 发电机尾气 | 烟尘、SO2、NOx | 经收集后由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
汽车尾气 | THC、CO、NO2 | 加强停车场通风换气,保持空气畅通 | |||
住户厨房油烟废气 | 油烟 | 经家庭式抽油烟机收集处理后,通过内置烟管(须进行隔热处理)引至各自顶楼天面高空排放 | 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
商业餐饮油烟 | 配套油烟净化设施(处理率应不低于60%)对营运期产生油烟废气进行达标处理,并接入其所在建筑的内置公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规模标准限值 | |||
垃圾暂存点恶臭 | 氨气、硫化氢 | 加强垃圾暂存点的管理,落实垃圾日产日清、定期冲洗消毒垃圾桶等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 建筑垃圾 | 建筑垃圾 | 无用的建筑垃圾送往余泥渣土处置场填埋 | 对周围环境 不造成直接影响 |
拆除垃圾 | |||||
余泥 | 土石方 | 部分作为项目填方回用,部分回用于厂区道路以及绿化建设,多余土石方需运至指定受纳场妥善处置 | |||
日常生活 | 生活垃圾 | 定点堆放、及时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营运期 | 居民生活 | 生活垃圾 | 定点堆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公共服务设施及商铺 | 商业垃圾 | ||||
商业餐饮业 | 厨余垃圾、餐饮垃圾 | 应该严格按照严控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管理措施来实施管理,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 |||
潲水油 | |||||
噪 声 | 施工期 | 施工机械噪声 | 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液压打桩机以及吊车等设备 | 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段,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营运期 | 配套附属设施运行噪声 | 备用发电机、水泵、引风机等机电设备运行噪声 | ①水泵设在地下设备房内,备用发电机设置在独立的发电机房。通过选用噪音较低的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部位安装减震垫圈、加装消声器或隔声罩,对设备房房间四周和顶板均采用消声材料;②在设备选型方面均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③汽车在进出车库时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将噪声值降到最低;④加强管理,禁止使用高噪音设备等。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 | |
汽车进出车库 | 汽车进出车库 | ||||
商场及社会生活噪声 | 人为噪声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建设期不可避免的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破坏,本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到随时施工,随时进行保护;当施工完成后,及时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覆盖,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项目建成后应通过在周围植树种草增加绿化面积,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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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