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北和卫生院改扩建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雷州市北和卫生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1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环保局,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59-8803364 传真:0759-8852523。
项目名称: | 雷州市北和卫生院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雷州市北和卫生院 |
建设地点: | 雷州市北和镇朝阳街(北和卫生院内)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60号) |
项目概况: | 改扩建项目位于雷州市北和镇朝阳街雷州市北和卫生院内(现医院中心位置地理坐标E109°52'9.04"、N20°39'9.54",拟建门诊综合楼中心位置地理坐标E109°52'8.11"、N 20°39'9.09",),用地性质为医卫。 改扩建项目总投资约950万元人民币,拟建1栋综合楼共设4层半和两栋8层的公租房,综合楼建于项目妇科综合楼北面的空地,与妇科综合楼相通成为一栋楼,同时现有妇科综合楼增加一层楼,建设完成后命名为住院综合楼,同时将现有的医技综合楼和1栋职工宿舍拆除,并对内儿科住院部和外科住院综合楼的一楼的功能布置进行调整。拟增加综合楼占地面积490m2,建筑面积1777.07m2,公租房位于卫生院用地的北面,占地面积为367.58 m2,建筑面积为2880.00 m2。住院综合楼建筑功能包括中医科、急诊科、门诊输液室、放射科、妇产科医护办公室、妇产科产休区、内儿科、信息科等。改扩建项目新增病床38张,职工20人。改扩建项目新增接诊1万人/年,改扩建后卫生院接诊人数增至约12万人/年,平均每天接诊329人。 项目改扩建前后卫生院经营范围不变,诊疗科目均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小儿外科、五官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等,不设置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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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 治理效果 | |
水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生活污水 | COD、BOD5、SS、氨氮 | 设置流动厕所,统一收集处理 | 对周围水环境无不良影响 |
施工废水 | COD、SS、 石油类 | 隔油、多级沉淀后回用 | |||
营运期 | 综合废水 | COD BOD5 SS 氨氮 动植物油 余氯 粪大肠菌群 | 建议委托有资质公司选择适宜的污水处理工艺对改扩建后全院排放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进行处理,可采用“一级接触氧化+一级沉淀+二级接触氧化+二级沉淀+消毒”工艺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 | |
检验废水 | 设置收集装置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收集处理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大气扬尘 | 总悬浮颗粒物 | 洒水、覆盖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机械 燃油废气 | NOx、碳氢化合物、SO2、CO、烟尘等 | 使用清洁设备、加强绿化 | |||
装修材料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 采用绿色原料、加强通风 |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18883-2002) | ||
营运期 | 油烟废气 | 油烟 | 居民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净化后排放 | 对环境影响较小 | |
恶臭 | H2S、NH3 | 加盖密封;加强绿化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排放标准 |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 建筑垃圾 | 建筑垃圾 | 无用的建筑垃圾送往余泥渣土处置场填埋 | 对周围环境 不造成直接影响 |
余泥 | 土石方 | 部分作为项目填方回用,部分回用于厂区道路以及绿化建设等,剩余土石方运至当地指定的纳泥场所 | |||
日常生活 | 生活垃圾 | 定点堆放、及时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营运期 | 就诊人员 | 生活垃圾 | 设置分类垃圾回收箱,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职工及其家属 | |||||
医疗废物 | 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棉等 | 污泥同医疗废物一起交由湛江市粤绿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收运处理 | |||
污水处理站 | 污泥 | ||||
噪 声 | 施工期 | 施工机械噪声 | 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液压打桩机以及吊车等设备 | 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段,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营运期 | 主要来自拟建项目配套空调机等设备噪声、诊疗人员社会噪声以及停车场交通噪声,源强为52.2~54.1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建设期不可避免的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破坏,本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到随时施工,随时进行保护;当施工完成后,及时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覆盖,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项目建成后应通过在周围植树种草增加绿化面积,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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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