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
为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保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发改价监[2016]733号)的精神,于11月29日至12月10日,我局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局对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售商品房明码标价进行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政策宣传、监督指导、提醒告誡等方式,促使房地产企业加强价格自律和自查自纠,在商品房销售和提供服务时自觉按照规定明码标价,规范打折、促销、降价等价格促销行为,遵守现行价格政策法规,诚信守法经营。
为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保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发改价监[2016]733号)的精神,于11月29日至12月10日,我局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局对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售商品房明码标价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