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明确储气设施相关价格
雷发改价管〔2016〕18号
转发关于明确储气设施相关价格
政策的通知
雷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现将《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储气设施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湛发改价格函〔2016〕2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放开的储气设施天然气对外销售气量和价格等有关情况,每年4月1日前报我局(价格管理股)。
附件:湛发改价格函〔2016〕217号
雷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2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局,雷州市价格检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