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价(2015)01号
关于调整客路自来水厂自来水价格的批复
雷州市客路自来水厂:
报来《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申请》悉。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方法〉的通知》(粤价[2001]89号)的规定,我局召开了自来水价格听证会,在充分听取与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调整自来水价格问题批复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指居民家庭生活和集体宿舍用水)从1.5元/m3调整到2元/m3。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指工业、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业等用水)从1.5元/m3调整到2.1元/m3。
三、特种用水(指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洗浴、纤体中心、水疗、沐足、美容美发、健身室和外轮、洗车的用水)从1.5元/m3调整到2.3元/m3。
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从2015年3月1日起执行。请你厂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并实行明码标价,在执行中出现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
雷州市物价局
2015年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湛江市物价局,客路镇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工商局、水利局,本局物价检查所。
主办:商品价格管理股 电话:884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