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开展我市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详细阅读《通知》,做好高企认定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本辖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尤其是省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开展认定工作,并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本次认定的企业对象
(一)2012年通过高企认定,且2015年通过高企复审的企业,高企资格到今年终止,须按程序提出高企认定申请。
(二)2015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资格到今年终止,无需提交高企复审申请,须按程序提出高企认定申请(按照《工作指引》要求,今后高企认定不再设复审环节)。
(三)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在进行高企认定
(四)省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
(五)其他参加今年新认定的企业。
三、注意事项
(一)自2018年起,新认定的申报企业须分别按顺序先后在 “国家高企工作网”、“省网办平台”和“省阳光政府平台”完成注册;曾认定的企业,需在“省网办平台”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且已审核通过的,不得重复注册,须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有更名或信息更新情况的,需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和信息审核。请不要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在线填报高企申请资料。
(二)企业只需通过“省网办平台”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
(三)企业已在原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直接使用原来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政务平台”。 企业以前在“政务平台”注册过但现在发生工商更名,需在“政务平台”更名模块提出申请,由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后完成更名。注册的单位名称和系统注册号必须与国家高企工作网、省网办平台一致。
四、受理时间
(一)第一批受理时间:企业在“省网办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6日。
(二)第二批受理时间:企业在“省网办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
五、材料要求
在线申请材料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按照省《通知》上的要求整理,纸质材料胶装,并在书脊打印材料名称及单位名称,一式2份,其中1份正本和1份副本。
联 系 人:湛江市科技局高新科 徐宇霞 3338445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6号科技局办公楼三楼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