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全市挂牌督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及攻坚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15-11-02 11:20:5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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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奋勇高新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了确保我市今年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及省市安全生产攻坚工作任务的完成,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安委办最近组织对今年市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及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按照省安委会《广东省2015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粤安〔2015〕7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挂牌督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湛安〔2015〕24号)、《湛江市2015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湛安〔2015〕17号)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有关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面,廉江、吴川、遂溪、徐闻、雷州、霞山等县(市、区)和市交通运输、消防、公路、住建、质监、气象、渔业、农机等部门攻坚工作力度较大,推进较快,效果较好;市挂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方面,雷州市、徐闻县和市公路局推进力度较大,效果较好,特别是同时列入市安全生产攻坚工作任务的雷州市207国道黄麻坡路段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工作,并通过市复核组复核。

二、存在的问题

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生产攻坚整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督查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地区开展不平衡。个别县(市、区)、个别部门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推进缓慢、工作滞后,遇到困难和阻力比较大,离省、市的要求差距较大;二是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逾期。要求9月底完成的广东湛化集团有限公司35KV化工输电线路安全防范距离内违章建筑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霞山区政府、广东湛化集团公司)已基本完成整改,但未按时申请验收;疏港大道与东海大桥桥北引桥交叉路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茂湛高速公路平石大桥桥下空间被长期非法占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遂溪县政府、茂湛高速公司)整改期限将于10月底到期,若不抓紧,将不能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三是市、县部门之间沟通联系较少。个别县(市、区)工作中不注意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导致工作开展不深入、不细致;市个别牵头部门没有明确攻坚工作完成标准,工作中不注意加强对有关县(市、区)的指导,没有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不注意向市安委办反馈工作信息。

、下阶段的工作要求

为全面落实市挂牌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和攻坚整治工作任务,市安委会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县(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和攻坚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沟通。各县(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及时解决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市各有关部门要尽快明确攻坚工作完成标准,加大对县(市、区)的指导与监督,确保市挂牌督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按期完成

(三)进一步加大力度。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台风灾后重建和复产复工实际,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和攻坚整治工作进度,务必确保市挂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于11月底前完成,省、市攻坚整治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市安委会已将今年市挂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和攻坚工作纳入201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不按规定完成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和攻坚工作任务的,市安委会将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扣分。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和攻坚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启动问责机制,加强监督,若因工作不落实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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