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207国道黄麻坡路段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摘牌的函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湛安办函〔2015〕36 号
关于同意207国道黄麻坡路段重大安全
事故隐患摘牌的函
雷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你们《关于要求符合验收雷州市重大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函》(雷府函〔2015〕127号)的申请,市安委办于2015年10月21日组织复核组对207国道黄麻坡路段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进行复核。通过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和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复核小组认为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已完成,同意207国道黄麻坡路段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摘牌。
此函。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印发
校对人: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