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北和镇洋家等5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竣工结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日期: 2018-09-07 17:26:4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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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2号)

 

雷州市北和镇洋家等5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

建设项目竣工结算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9月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雷州市审计局自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7月18日,对2014年雷州市北和镇洋家等5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竣工结算情况(建设基本程序、招投标情况、工程管理情况、工程造价情况、待摊投资情况等)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对雷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供并承诺是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运用审计查证、实地勘察等方法进行了审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2014年雷州市北和镇洋家等5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北和镇洋家、朱家、大房、南边黄、红屋等5个村委会,湛江市农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关于对2014年度雷州市松竹镇等九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与投资预算的批复》(湛发改农〔2014〕506号),该项目建设规模8100亩,总投资1458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

二、审计评价

(一)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公告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二)该项目法人单位相关管理制度齐全。

(三)该工程建设施工、管理能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文件规定和遵守合同约定。

(四)该项目工程资料、文件归档备案较齐全。

(五)该工程建设,在完善当地水利设施,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提高农田抗灾能力,确保农田旱涝保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六)“待摊投资”的经费支出,个别开支项目不符合要求,相关附件资料不够齐全。

(七)建设、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监督、履职不到位,工程竣工验收参与人员验收过程不负责任、不严谨、流于形式。

三、审计结果

(一)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情况

经审查,项目资料和工程立项文件(施工招标投标文件,监理、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施工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图,工程开工令,工程质量监督书,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合同,完工验收证明书、工程结算书等)齐全。项目建设较系统地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了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公告制、监理制和合同制。

(二)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签订情况

1、招投标情况:该项目2015年10月23日在雷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确定雷州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为施工中标单位,中标价为11721746.12元。

2、合同签订情况:雷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于2015年11月6日与雷州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书,合同价为11721746.12元;2015年9月7日与东莞市广水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监理费262100元;2015年1月20日与武汉科岛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测绘合同,测绘费184500元,2015年3月21日与湛江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签订了设计合同,设计费299700元。

(三)工程建设情况

该项目2015年11月9日开工,2016年3月27日竣工。2016年10月13日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监理和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了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2017年3月31日至4月1日由湛江市农业局会同湛江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确认函。

(四)工程预算执行情况

雷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供的资料反映,2014年雷州市北和镇洋家等5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预算批复工程施工费12290000.97元、不可预见费420000.47元;《雷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工程结算书》(雷财审结〔2017〕10139号),核定该项目结算造价为12665063.96万元,工程款管理和使用能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五)资金到位及工程款拨付情况

该项目到位资金(省级)14580000元,截至审计之日止,累计拨入10577958.5元,其中:施工费9377298元、勘测费184500元、设计与预算编制费299700元、招标代理费55290.5元、工程监理费157260元、竣工验收费142810元、业主管理费361100元;支出10476412.5元,其中:施工费9377298元、勘测费184500元、设计与预算编制费299700元、招标代理费55290.5元、监理费157260元、竣工验收费123790元、业主管理费278574元;收支相抵,结余101546元(其中:竣工验收费19020元,业主管理费82526元)。

四、审计发现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结算多计工程款92719.59元

1、该项目不按设计施工图中渠道开挖土方的宽度和深度进行计算和结算,在未办理设计变更情况下,擅自修改设计施工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多计渠道土方开挖工程款48410.64元,回填工程款25979.96元,合计74390.6元。

2、该项目大房片整修二级田间道-4a道路,根据竣工图和结算书反映:该道路路面为120mm厚7:3碎石石粉混合料,道路长度571.65米、宽4米、厚12厘米。经现场勘察,实际完成道路长度571米、宽4米、厚12厘米,但路面采用石粉铺筑压实,没有碎石,结算工程量与实际不符,多计碎石与石粉价差9592.8元。

3、该项目洋家、朱家片整修二级田间道-14道路,根据竣工图和结算书反映:道路长度1252.5米、宽3.5米、厚12厘米,铺筑路面综合单价22.5元。经现场丈量,实际完成道路长度1252.5米、宽度抽查了5个断面,分别为2.89米、3.32米、3.22米、3.36米、3.15米,平均3.19米,厚12厘米,结算工程量与实际不符,多计工程款8736.19元。

以上3项多计工程款合计92719.59元,雷州市审计局已责令雷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结算核减多计工程款92719.59元。

(二)部分一级田间路不按照设计施工图施工

该项目洋家、朱家,大房片整修一级田间路施工设计图要求路面为混凝土路面,填筑压实路肩。经现场勘察,该片田间路没有修筑路肩,雷州市审计局已责令雷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跟踪敦促雷州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进行返工,按照施工设计图修筑路肩。

   (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而不履行政府采购

雷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5年3月21日与湛江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签订了设计合同,设计费299700元,2015年9月7日与东莞市广水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监理费262100元,未按规定程序采购。雷州市审计局已责令雷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改正。

(四)建筑物闲置不使用,未能发挥使用效益

 根据《雷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工程结算书》(雷财审结〔2017〕10139号),2014年雷州市北和镇洋家等5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分部项目结算1437861.96元,其中:泵房11座,112500元;农用井(PVC管)4眼,284091.5元;农用井(球墨铸铁管)6眼,786270.46元;农用井(钢管)1眼,106020.72元;低压线4.25㎞,255000元。工程项目已经竣工验收且投入使用,泵房、农用井、电线已经按照要求完成,但截至审计之日,农用井还款通电使用,至今闲置。雷州市审计局已责成雷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尽快协调相关部门,使农电井通电使用。

(五)擅自改变建筑物用途  

2014年雷州市北和镇洋家等5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分部项目?#农用井及泵房位于南边黄村篮球场和卫生站旁。该号农用井批复项目为灌溉农田使用,但该井出水管直接接入南边黄村水塔入口,供该村人畜饮水用,没有接通灌溉农田出水管,没有起到灌溉农田作用。雷州市审计局已责令雷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整改。

(六)建设单位监督不严、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建设、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督、履职不到位,工程竣工验收参与人员验收过程不负责任、不严谨、流于形式,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1.个别渠道开挖、回填工程在未办理设计变更情况下进行施工,增加了工程量;2.个别一级田间道应修建路但没有修建;3.个别二级田间道修建宽度不够;4.个别二级田间道应是碎石、石粉混合路面,却采用全石粉铺筑路面。雷州市审计局已责成雷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东莞市广水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自行纠正。

 

 

 雷州市审计局 

2018年9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