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联合卫生计生局开展疫苗流通使用安全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雷州市开展疫苗流通安全专项检查。
7月26日,湛江市食药监局、卫生计生局组成的湛江市疫苗检查组到雷州检查疫苗流通安全使用情况。雷州市食药监局药安股、稽查大队、办公室等股室成员陪同。
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 《疫苗储运监督管理方法》等相关法规文件,重点核查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储存配送与使用情况。
湛江市疫苗巡查组随机抽查雷州市疾病控制中心、南兴镇中心卫生院、客路镇中心卫生院三个机构。重点检查疫苗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票据是否齐全;疫苗是否按照《储运规范》 《储运监督管理方法》要求进行储存与运输,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是否存在过期、失效的疫苗等方面。在检查现场,湛江市疫苗巡查组给出了非常珍贵的建议,被检查单位认真学习并不断改进。
此外,7月26日至30日,雷州市食药监局联合雷州市卫生计生局对雷州市32家接种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疫苗配送企业配送疫苗的合法性;从事疫苗质量管理的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并且在职在岗;疫苗在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运输等操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储存运输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等。认真落实疫苗使用安全专项检查,确保人民群众安全。
雷州市一直把饮食用药安全当做重点任务来抓。在新的时期,我市必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加强源头治理,保障流通安全规范。切实加强疫苗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