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海南岛前线四十军指挥部旧址展览馆藏品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海南岛前线四十军指挥部旧址展览馆布展工作,征集更多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海南岛前线四十军指挥部旧址的历史、文化、艺术及科研价值的实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国务院令第659号)、《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5号)、《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6号)、《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化部令第1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旧址展览馆藏品征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藏品,同时也欢迎热心人士提供相关的征集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与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海南岛前线四十军指挥部旧址历史相关的实物、资料。
2.反映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海南岛前线四十军指挥部旧址的代表性实物,包括历史文物、红色革命文物等。
3.反映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海南岛前线四十军生活习俗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实物和影像资料等。
4.反映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海南岛前线四十军指挥部旧址的历史文化及名人的碑、志、牌匾、字画、重要文献资料(名人手稿和古旧图书资料)等。
5.反映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海南岛前线四十军指挥部旧址具有重要红色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史料价值的实物和影像资料等。
二、征集种类
1.日常用品:衣物、织绣、工艺制品、文具、印章、家具、牌匾等;
2.文献书画:手稿、文件、信札、古籍、契约文书、报刊、杂志、宣传品、印刷品、标语、日记笔记、舆图、书画等;
3.徽章证件:勋章、胸章、臂章、领章、帽徽、肩章、像章、纪念章、证章、聘书及各类证书证件等;
4.货币:金银币、铜元、铜钱及纸币等;
5.邮品:邮票、实寄封、纪念封、明信片等;
6.票据:各类债券、税票、金融券、单据等;
7.老照片、音像制品:原版照片、胶片、唱片以及珍贵拷贝等录音录像制品;
8.有较高史料价值的碑刻、拓片等。
三、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接受个人、单位将自己收藏的以上藏品自愿无偿捐赠。
2.有偿征集。对于收藏者愿意有偿转让其藏品的,经过专家鉴定后,将协商议价予以有偿征集。
3.寄存或借展。对于不便捐赠的藏品,经双方约定后可采取所有权不变,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海南岛前线四十军指挥部旧址展览馆代保管方式,或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采用借展的方式合作。
4.复制使用。物品所有人将物品给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海南岛前线四十军指挥部旧址展览馆无偿复制使用,物品及其所有权都不发生转移。复制品所有权归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海南岛前线四十军指挥部旧址展览馆。
四、征集要求
1.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提供人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2.提供者就提供的藏品,填写《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海南岛前线四十军指挥部旧址展览馆藏品征集意向信息表》。
3.提供人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的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五、奖励政策
1.对于符合展览馆入藏条件的无偿捐赠,我局对其所有者颁发捐赠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2.对数量大、质量高的无偿捐赠,我局将举办捐赠仪式,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宣传表彰。
3.所捐藏品如若展出,将标明藏品来源、捐赠者的姓名。
六、征集时间
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海南岛前线四十军指挥部旧址展览馆藏品征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本公告从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七、联系方式
凡愿捐赠或转让的热心收藏者,请以面谈、书信、电邮或电话等方式联系。
联系人:陈锐
电子邮箱:leizhoumuseum@163.com
电话:0759—8800779
地址:广东省雷州市西湖大道26号(雷州市博物馆)
邮编:524200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拟征集藏品进行认真甄选,期待您的热心帮助和慷慨支持!
雷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