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名称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内 容 |
馆务公开 | 馆务概况 | 雷州市文化馆是我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本馆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设有舞蹈、音乐、美术、书法培训室,图书阅览室、才艺展示室、多功能展览厅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业务效能:是开展公共文化免费开放服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社区群众开展丰富多彩文化艺术活动;美术、书法作品展览;组织指导群众文艺创作;组织文化志愿者进社区送戏下乡活动,组织群众广场排舞推广;挖掘、收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传承保护工作,指导文化站开展免费开放活动。 |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杨 赞——负责全面工作。 黄小武——分管非遗、办公室、安全生产、档案保密工作。 黄 新——分管辅导、培训、活动策划、计生、文艺创作工作。 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负责文化馆日常的工作事务,上级文件报送、人事文秘、安全生产、计生、综治等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负责搜集、整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资料申报、传承保护工作;负责整理、编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档案保护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培训活动;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对外交流、展演、展示活动。 活动策划部:负责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大型节目文化艺术活动。负责策划各项免费培训活动及公益性群众开放活动。负责策划组织美术、书法作品展览,文化艺术讲座,文化志愿者服务进社区送戏下乡演出,群众广场排舞推广,群众文艺创作等。 培训辅导部:按照本馆工作计划和策划部的要求,落实培训辅导工作,组织开展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曲等培训辅导工作。组织开展业务骨干培训,提升各项免费培训服务效能,提高群众文艺创作团队和文化志愿者演出团队的水平。 | |
部门职能 | |||
政策法规 | 文化馆、非遗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等 | 1.《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文群发[1992]28号) 2.文化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文化馆建设标准》的通知(文财务函[2010]2542号) 3.《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主席令第42号,2011年) 5.《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2011年) | |
办事指南 | 业务指南 | 业务指南: 一、设置免费开放公示栏、标示免费内容、开放时间。 二、培训科目、报名时间、培训时间、指导老师。 三、安排各项活动排期,雷州文化品牌活动时间,联系电话:0759—8853350。 非遗申报指南: 一、选定项目、组织专业人员按照上级要求搜集资料、撰写文本。 二、搜集素材、地理环境、历史渊源、重要价值,保护计划等内容、制作录像。 三、搜集历史文献资料、项目图片、照片等资料。制作上报项目区域分布图。 四、保护单位证明书、传承人授权书、主管部门请示等。 五、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组审核通过 六、将申报项目进行公开公示。 | |
非遗申报 指南 | |||
工作动态 | 一、2014年9月组织姑娘歌巡回展演; 二、2014年10月2、7日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进社区活动; 三、2014年10月20日召开雷州市群文创作座谈会; 四、2014年10月组织合唱团参加百歌颂中华比赛; 五、2014年10月组织科普剧参加湛江市科普剧大赛荣获“金奖”。; 六、近期向湛江市申报二项市级非遗项目; 七、2014年11月7日组织排舞队参加粤港澳排舞赛,荣获“银奖”。 | ||
其他 | 反馈信箱 | 反馈信箱:lzwhg@126.com,欢迎社会各界给我馆提出宝贵的指导意见。 领导任免:暂无相关信息。 公开考录:暂无相关信息。 | |
领导任免 | |||
公开考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