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拟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雷州市人民医院驻雷州市特殊监所卫生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予以撤销备案。
本次公示期限自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8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经营主体及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可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拟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否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通讯地址:雷州市群众大道007号,邮编524200,联系电话:行政审批股8848084。
拟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名单
雷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