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拟撤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日期: 2025-10-21 09:48:33
来源:雷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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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雷州新城健月口腔诊所的《诊所备案凭证》依法予以撤销。  

序号

诊所名称

诊所地址

登记号

主要负责人

备案凭证有效期截止时间

撤销理由

1

雷州新城健月口腔诊所

雷州市新城街道水店社区水店中路34号

PDY18858544088217D2202

黄晓月

2024年11月8日至永久

该诊所自愿终止执业的,根据相关规定,原审批机关应当撤销其诊所备案凭证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本次公示期限自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9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经营主体及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可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拟撤销诊所备案凭证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否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通讯地址:雷州市群众大道007号雷州市卫生健康局6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24200,联系电话:0759-8848084。

 

  雷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