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召开
日期: 2024-04-08 14:50:29
来源: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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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29日,闫嘉伟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七届71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耕地保护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湛江市发展地理标志产业实施方案》等文件,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一、会议传达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会议强调: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市政府各领导及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新修订的《规定》,坚持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不折不扣落实公务接待各项规定;同时做好相关公务接待人员的培训工作,充分认识理解《规定》的各项标准和要求。二要严格落实规定。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标准,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不得超标准接待;市财政部门要将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合理控制接待费预算总额。三要加强监督管理。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有关工作进行监督,市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二、会议传达学习《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耕地保护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会议强调: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守牢底线。各镇(街)、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考核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跟进落实有关整改任务,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牢抓实。二要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对照整改。各镇(街)要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对方案中提出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目标任务,认真梳理排查,针对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可行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责任时限。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分解下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压紧压实耕地保护镇(街)主体责任和部门工作责任,确保发现问题能按时保质整改到位。三要强化工作落实,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工作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田长制的作用,配合构建“5+1”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加强巡田、护田、治田工作和耕地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对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确保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四要强化督导问效,确保整改到位。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成立督导工作组,对各镇(街)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报告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对在工作过程中因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弄虚作假整改和搞“一刀切”乱作为、乱整改等导致严重后果的将在考核中予以一票否决、严肃追责。

  三、会议传达学习《湛江市发展地理标志产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会议强调:

  一加强统筹协调,构建联动机制。市市场监管局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以及湛江市地理标志实施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完善地理标志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资源整合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各部门在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和保护方面形成合力,积极打造形成我市地理标志产业特色优势。二要加强宣传贯彻,营造良好氛围。市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加强《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和《实施方案》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以及社会公众对地理标志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地理标志保护的良好氛围。三要强化执法监管,提升保护效能。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产销旺季的执法排查,针对重点区域、易发多发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加强专用标志监管和使用行为规范引导,确保专用标志合法合规使用;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全市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和“挖潜”行动,挖掘潜在地理标志资源,推动地理标志新产品的创新研发和品质提高。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