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雷城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雷府〔2015〕2号
雷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春节期间雷城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雷城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让广大群众欢度新春佳节,根据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雷城城区实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范围:
东至东门村路口,东南至调会加油站,南至市六中门口,西南至白沙一中门口,西至雷南大道207国道路口、新城大道207国道路口,西北至雷州市标,北至夏广路与工业大道交叉路口,东北至市体育场门口。
二、交通管制时间:
(一)2月15日(农历十二月廿七日)至2月21日(农历元月初三日)期间,每天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低速汽车、拖拉机、1.75吨以上货车在管制区域通行;
(二)2月19日(农历元月初一日)7时30分至17时30分在西湖大道汽车总站十字路口至邮政大厦红绿灯路段,除低速汽车、拖拉机、1.75吨以上货车以外的车辆实行自东向西行驶,严禁自西向东行驶。
凡违反本通告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4日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