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雷州市西湖水库综合整治建设工程用地补偿的通告
日期: 2015-06-18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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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府〔2015〕30号
 
 
雷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雷州市西湖水库综合整治建设
工程用地补偿的通告
 
为促进城市扩容提质,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雷州市西湖水库综合整治建设工程,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用地补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偿土地:雷州市西湖水库综合整治建设工程规划范围内并符合雷府201525号文件规定的土地(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对象:补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单位以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物的所有者。
三、土地用途:雷州市西湖水库综合整治建设工程建设用地。
四、土地补偿标准:按照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州市西湖水库综合整治建设工程用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雷府办2015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用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市法制局。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