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府〔2015〕56号
雷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广东粤电雷州红心楼风电场项目
预征(回)收土地的通告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广东粤电雷州红心楼风电场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的27.018亩土地实施依法征(回)收,现将有关事项预通告如下:
一、拟征(回)收土地范围:广东粤电雷州红心楼风电场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土地(详见红线图)。
二、拟征(回)收土地面积(按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核定):征收土地面积27.018亩,其中农用地26.43亩(其中,耕地24.080亩,林地1.174亩,园地1.176亩),未利用地0.588亩。
三、拟征(回)收土地用途:广东粤电雷州红心楼风电场项目的建设用地。
四、拟征(回)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耕地35100元/亩,林地30000元/亩,园地32000元/亩,未利用地20000元/亩。
(二)回收国有土地补偿标准:统一按70000元/亩给予补偿。
五、安置途径:采用货币、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违规法行为的责任。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法制局。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