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夏广市场周边从事蔬菜批发经营活动的通告
日期: 2016-01-05 00:00:00
来源:本网
文字:【 访问:-

雷府〔2015〕88号

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夏广市场周边

从事蔬菜批发经营活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贸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的安全经营和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禁止在夏广市场周边从事蔬菜批发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附城镇夏广市场不再以从事批发蔬菜为主业。由于该市场通道狭窄,消防设施不完善,噪声扰民等原因,已不适合作为蔬菜批发交易使用。

二、自2016年1月1日起禁止在夏广市场周边从事蔬菜批发经营活动。

三、对仍在夏广市场周边从事蔬菜批发交易活动的,市政府将组织执法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干扰、阻扰执法行动的,将依法严惩。构成犯罪行为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法制局。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