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府〔2016〕4号
雷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春节期间雷城实行
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雷城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让广大群众欢度新春佳节,根据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雷城城区实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范围
东至东门村路口,东南至调会加油站,南至市六中门口,西南至白沙一中门口,西至雷南大道207国道路口、新城大道207国道路口,西北至雷州市标,北至夏广路与工业大道交叉路口,东北至市体育场门口。
二、交通管制时间
(一)2月5日(农历十二月廿七日)至2月10日(农历元月初三日)期间,每天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低速汽车、拖拉机、1.75吨以上货车以及中型以上客车在管制区域通行;
(二)2月10日(农历元月初一日)7时30分至17时30分在西湖大道原汽车总站十字路口至邮政大厦红绿灯路段,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凡违反本通告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 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市法制局。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