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乌石港口物流中心项目预征收土地的通告
为促进经济发展,根据雷州乌石港口物流中心项目建设需要,雷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该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土地实施依法征收,该项目用地需征收土地面积约200.001亩,现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征收位于雷州乌石港口物流中心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土地(具体以雷州乌石港口物流中心项目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按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核定):约200.001亩,其中果园6.719亩,林地13.260亩,建设用地51.067亩,未利用地128.955亩。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雷州乌石港口物流中心项目建设用地。
四、安置途径:采用货币、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
五、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按照雷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雷州乌石港口物流中心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任。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