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雷州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党史市志研究室反映。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雷州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15〕19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府志办〔2015〕2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全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按时完成《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雷州部分)》(以下简称《调查》)的编纂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与意义
自然村落由人类聚居而自然形成,积淀着人类发展演变的历史与文明,是宝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由于我省迄今尚未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不少自然村落中保存的历史人文印记已经消失或正在消失,须进行全面抢救与保护。中国社会科学院将其列为国情调研项目。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是进一步摸清基本市情、全面保存自然村落中的历史人文印记、抢救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文化工程,为挖掘与保护自然村落历史文化资源,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留住村貌、记住乡愁、延续历史文脉提供依据,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全面翔实资料,为华人华侨与港澳台同胞了解家乡、联系乡情、寻根问祖提供指引与帮助,对提升雷州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
以自然村为普查单位,坚持“能查尽查”的原则,包括现存的自然村、“城中村”和虽已改为居委会但普查内容仍基本清晰的原自然村(村名采用改居委会前的最后名称)。
(二)普查内容
主要包括:名称、地理环境、历史沿革、姓氏源流、人口、民族、民系、方言、民居、宗祠、风俗习惯、家谱族谱、家规族规、宗教信仰、文物遗址、掌故传说、历史事件、人物、华人华侨与港澳台同胞等。列入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传统村落名录和特色明显的自然村,应突出自身特色。
三、普查工作目标任务
(一)全面摸清自然村落历史人文状况
按照普查内容,搜集整理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文字资料(包括家谱族谱)、图片、音像资料等。
(二)编纂出版《调查》
在普查基础上,按统一规范与体例,编纂出版《调查》。各镇(街)单独立卷编纂。根据湛江市的安排,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接受雷州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调查》编纂合并立卷。
(三)建立雷州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信息网络服务平台
在雷州市地情网建立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数据库和数据网络服务平台,宣传推介全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风貌。
(四)提出挖掘历史人文资源,保护自然村落的建议
结合普查情况,撰写专题调研报告,向党委政府提出挖掘历史人文资源、保护自然村落、开展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建议。注重发现一批名村、特色村,指导条件较好的村积极参加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编修名村志。
四、普查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根据湛江市统一安排,普查工作于2015年5月启动,2018年完成普查工作并出版《调查》,2020年完成专题调研报告。
(一)动员部署
2016年3月,各镇(街)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镇(街)、村(居)委会二级普查机构,明确任务要求与责任分工,启动普查工作。
(二)全面实施
2016年3月,组织业务培训,全面推进普查工作。2016年8月30日前,各自然村完成《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表》(简称《普查表》)资料填报和《调查》文字初稿编写,并加盖公章,上报村(居)委会审阅。2016年10月31日前,各村(居)委会完成资料(包括《普查表》和《调查》文字初稿二部分)收集、审核、校对,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上报镇(街)审阅。2016年12月31日前,各镇(街)完成《调查》分卷总纂、送审。严把编纂质量关,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党史市志研究室复审,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15766502233@126.com,密码:88889999。(联系人:蔡东海,联系电话:8819139、15766502233)
2017年4月30日前,市《调查》审查验收小组完成《调查》分卷审查验收。
2017年7月30日前,市《调查》编辑部完成《调查》总纂,并报湛江市《调查》分卷审查验收小组审查验收。
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数据库建库和普查资料存档。
2020年11月底前市普查办公室向上一级上报专题调研报告。
五、普查工作组织实施
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实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地方志工作机构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以镇(街)为单位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普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一)成立雷州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雷州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芳林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地方志工作副主任、市党史市志研究室、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市档案局、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宗教局、市外事侨务局、市气象局等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镇(街)镇长(主任)任成员。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和《调查》编辑部(均设在市党史市志研究室),负责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与业务规范,组织业务培训,开展业务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做好资料存档、报送。并建立普查数据库和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普查数据等。编辑部负责普查资料复核和《调查》分卷总纂。同时成立《调查》分卷审查验收小组,市党史市志研究室主任莫昌益任组长,成员由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聘请部分文史专家、教授组成,负责普查资料与《调查》分卷的复审验收。
(二)成立镇(街)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各镇(街)是本次普查工作实施主体,负有重要责任,要相应成立普查工作小组,由镇长(主任)任组长,镇(街)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宣传、档案、民政、统计、国土、规划、派出所、村(居)委会等派员组成。普查工作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设在镇(街)党政办),负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方案要详细、全面,特别要明确每个村(居)委会、自然村普查负责人和撰稿组成人员,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镇年度考核,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上报市普查办。
(三)成立村(居)委会普查工作小组
村(居)委会是本次普查工作执行主体,负有主要责任,由村(居)委会支部书记牵头,成立普查工作小组,各自然村派员参加。镇挂点领导干部负责指导协助工作小组组织各自然村开展普查工作,选好自然村普查撰稿人,做好资料搜集、《普查表》的填报与初审,按照统一要求和格式上报普查资料,并撰写《调查(雷州卷)》各村综合文字材料等。
五、普查工作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牵涉单位多,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机构,确保普查工作按时启动,全面展开;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统筹安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市政府把该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到位。落实普查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广泛发动各村在校大学生、中小学教师、熟悉情况的村民和热心人士、志愿者参与普查工作,确保人员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选调得力干部参与管理,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普查任务。
(二)严把普查工作和《调查》编纂质量关
普查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以对党和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开展普查工作,做到客观全面、认真审核,不少报、不虚报、不假报;在《调查》编纂中做到严谨规范,实事求是,严格把关。
附件:1.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表
2.《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范文
附件1
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表
村落名称:
隶属关系: 市 县(市)
镇 村(居)委会
调查负责人(镇挂点领导): 联系电话:
调查点负责人(村、居委会书记): 联系电话:
调查点责任人(自然村村长): 联系电话:
调查填报人: 联系电话:
自然村(盖章): 村(居)委会(盖章):
初审单位(盖章): 复审单位(盖章):
镇 雷州市党史市志研究室
填报说明:
1.资料统计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
2.所填资料应做到客观、准确、全面,对存疑或暂时未能查到资料的应作说明。
3.根据相应内容提供照片(含村落全貌照片,300万像素以上)、音像资料。
4.有关内容可加页填写或附上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第一部分
●
● 地理位置
位于 镇 (方位),距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约
公里,村域总面积 平方公里。
(注:面积包括山林、田地、河流、水库、宅基地等属于自然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村名沿革
因
而取名 。曾用名 、 。
● 村落由来
始建于 年(或朝代),因
而形成。(形成原因指历史上中原人口迁入、分村、兵屯、水库移民或其他原因。)
现村于 年在原地重建或搬至 (地点),最后搬至
(现在地点)。(注:仅记因旧村拆迁,原地重建或整体迁至他处的村落。)
● 自然环境
坐落于 。(XX平原/山间谷地/山区/丘陵/沿江/临海/其他。选择其中一类填写在空格中,可描述其地形特征。)
主要山岭有? 山,高 米。
‚ 山,高 米。
主要河流有? 河,流经本村河长 米,在村 (方位)。
‚ 河,流经本村河长 米,在村 (方位)。
主要水库有? 水库,面积 平方米,在村 (方位)。
‚ 水库,面积 平方米,在村 (方位)。
主要水塘有? 水塘,面积 平方米,在村 (方位)。
‚ 水塘,面积 平方米,在村 (方位)。
(注:上述内容有多个的,按照以上格式分别列出。已发生变化或消失的,记述其现状。)
● 隶属关系演变
年(或朝代,记有史料记载最早的)属 市 。民国时期属
市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属 市 。
年,属 市 。 年,隶属 市(市、区)
镇(乡) 村(居)委会至今。
(注:村落隶属关系变化的时间点根据实际确定,市级以下隶属关系根据当时的行政区划设置而填写。)
●主要姓氏及源流
全村姓氏有 个。分别为 。
第一大姓氏为 , (时间)从 (地点)迁移至
(地点), (时间)从 迁移至本地。
第二大姓氏为 , (时间)从 (地点)迁移至
(地点), (时间)从 迁移至本地。
第三大姓氏为 , (时间)从 (地点)迁移至
(地点), (时间)从 迁移至本地。
(注:资料丰富的,可记各姓氏在广东省内迁徙的具体过程。)
● 人口状况
2015年,户籍人口 人,实际在村人口 人:其中,男性
人,女性 人;60岁以上 人,16岁以下 人。
户籍人口中,生活主要依靠农业收入的人口有 人;常年在城镇生活和打工的人口有 人。
农村留守儿童 人。(注:留守儿童指父母均不在本地工作,年龄在14岁以下的儿童。)
现村中最年长者年龄 ,性别 。
海外留学人员 人。(注:记清末以来有资料可查的累计数)
非户籍外来人口 人。
● 民族
世居民族有 个,分别为
(具体民族名称)。
● 所属民系
世居村(居)民所属民系为 (广府/潮汕/客家/雷州/其他)。
(注:其他请注明民系名称。)
● 方言
本地通用方言为
(粤方言/闽方言/客家方言/雷州方言/其他)。
(注:如清楚所属方言分支请注明。)
● 港澳台同胞
2015年港澳台同胞有 人。
● 华人华侨
2015年华人华侨有 人,主要分布国家或地区
。归侨 人。
● 生产经营
传统经营(指历史上或改革开放初期的生产经营,可记其变化过程)
。
现时经营(产业、规模、产值等)
。
村(居)民主要收入来源:
(如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商业经营,工资性收入,村集体经济分红,房屋出租,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财产性收入,或其他。有多个收入来源的,均列出并按所占比重的大小排序)
● 物产资源
自然资源(如温泉、矿泉水、珍稀动植物、矿产等)主要有
。
特色农产品有
。
特色传统(节庆)食品有
。
特色工艺品有
。
(注:特色农产品、特色传统食品、特色工艺品只记本村或邻近几个村特有的物产,不记一般性的物产。对当地经济、民俗有重要价值的可附上具体材料。)
● 公共设施
国道 、省道 、市道 、乡道 经过本村(记道路名称或代码)。 年全村村道实现水泥硬底, 年通自来水, 年通电, 年通电话, 年通网络。(注:如具体年份不详,可记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等)
● 文体设施
2015年,小学有 (学校名称),班级 个,在校学生 人,教职工 人。
幼儿园有 ,在园幼儿 人 ,教职工 人。
村属体育场有 ,建成时间 。
广场有 建成时间 。
公园有 建成时间 。
村民活动中心有 。
图书室有 ,藏书 册。
其他
第二部分(以下项目根据本地实际填写,经调查没有的不填写)
● 传统民居(根据相应内容提供照片。有多座的,按要素分别填报)
传统民居为 (客家围屋/广府民居/潮汕民居/雷州民居/其他)。现存 座。
代表性民居有 (名称),建于 年(或朝代),
占地面积 平方米,主要建筑特色
。
(主要建筑特色,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才填写,并附上该文物单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材料。)
保存现状 。是否有人居住 。
(注:传统民居,指采用传统建筑工艺和建筑形制建造的民居。)
● 现存宗祠(根据相应内容提供照片,有多座的,按要素分别填报)
现存宗祠有 座。
主要宗祠为 ,
始建于 年(或朝代)。重修于 年(或朝代),重建于 年(或朝代)。现占地 平方米。
主要建筑特色
。(注:主要建筑特色,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才填写,并附上该文物单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材料。)
是否仍作宗祠使用 。
● 其他传统建筑(根据相应内容提供照片,有多座的,按要素分别填报)
其他传统建筑(传统民居、宗祠、寺庙除外)有
,
始建于 年(或朝代)。重修于 年(或朝代),重建于 年(或朝代)。主要建筑特色
(注:主要建筑特色,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才填写,并附上该文物单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材料。)
私塾(学堂)有 ,始建于 年(或朝代)。重修于 年(或代),重建于 年(或朝代)。曾就读于私塾的村中名人分别是
(姓名和职务或其他)
● 重要碑刻、楹联、匾额(有多个的,按要素分别填报)
代表性碑刻有 ,
立于 年(或朝代),现存于 (地点,如民居、宗祠、庙宇等)。附原文、照片。
代表性楹联
,
书于 年(或朝代),现存于 (地点,如民居、宗祠、庙宇等)。附原文、照片。
代表性匾额
,
书于 年(或朝代),现存于 (地点,如民居、宗祠、庙宇等)。附原文、照片。
● 家谱、族谱(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有多本的,可另纸附上)
1.《 》,
(纂修者)于 年(年代)纂修。
2. 《 》,
(纂修者)于 年(年代)纂修。
3. 《 》,
(纂修者)于 年(年代)纂修。
● 重要文献(指有关村史、村情的文献;提供实物或复印件,有多本的,可另纸附上)
1.《 》,
(纂修者)于 年(年代)纂修。
2. 《 》,
(纂修者)于 年(年代)纂修。
3. 《 》,
(纂修者)于 年(年代)纂修。
● 乡规民约(附原文)
1. (名称),于 (时间)制定。
原文(内容较多的,可另纸附上):
2. (名称),于 (时间)制定。
原文(内容较多的,可另纸附上):
● 族规与家训(附原文)
1. (名称),于 (时间)制定。
原文(内容较多的,可另纸附上):
2. (名称),于 (时间)制定。
原文(内容较多的,可另纸附上):
3. (名称),于 (时间)制定。
原文(内容较多的,可另纸附上):
● 宗族活动(根据相应内容提供照片)
主要宗族活动
● 宗教(民间)信仰(根据相应内容提供照片,有多个的,按要素分别填报)
(寺/庙/庵/观/宫/教堂等),建于 (年/朝代),
供奉神灵为 ,
(寺/庙/庵/观/宫/教堂等),建于 (年/朝代),
供奉神灵为 ,
(寺/庙/庵/观/宫/教堂等),建于 (年/朝代),
供奉神灵为 ,
主要宗教或民间祭神活动及仪式
。当地居民一年中有 次参与宗教或民间祭神活动(活动次数只统计具有普遍性的现象,个别行为不计),具体时间为 。
● 本村特色民俗、技艺(根据相应内容提供照片,有多种的,按要素分别填报)
民俗(或技艺),形成(流行)于 年间(朝代),
(简介过程及特色,内容较多的,可另纸附上)。
传统(婚/丧)习俗形成(流行)于 年间(朝代),
(简介过程及特色,内容较多的,可另纸附上)。
(注:记本村特有的民俗与技艺,如开耕节、龙王诞、走老爷等。)
● 主要文物遗迹(根据相应内容提供照片,有多个的,按要素分别填报)
不可移动文物
(名称),
始建于 (时间),重建于 (时间),
(保护级别)。保护管理情况
(注:以列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为主)
● 主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相应内容提供照片,有多个的,按要素分别填报)
1. (名称),
列入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承人为 。
2. (名称),
列入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承人为 。
3. (名称),
列入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承人为 。
● 主要历史事件 (内容较多的,可另纸附上)
(注:简述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影响等。)
● 掌故、民间传说 (内容较多的,可另纸附上)
(注:记与本地发展关系密切的掌故、民间传说。)
● 主要人物(有多个人物的,按要素分别填写;内容较多的,可另纸附上)
1. (姓名) (生卒年或出生年月),
(主要身份)
(主要事迹,只记影响重大者)。
2. (姓名) (生卒年或出生年月),
(主要身份)
(主要事迹,只记影响重大者)。
3. (姓名) (生卒年或出生年月),
(主要身份)
(主要事迹,只记影响重大者)。
(注:1.主要人物选录范围,历史人物为历代志书中立传的人物。当代人物:①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②获省部级以上嘉奖人员;③战斗英雄、经认定的烈士;④获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博士、博士后;⑤在本地威望较高的乡土学者、创业能手;⑥有特殊技艺的人才等;⑦其他对本地发展有较大贡献、影响的各界人物。以上人物含祖籍本地或在本地出生,而主要活动在外地的人员。2.主要记人物的姓名、主要身份,影响或贡献重大的人物可记述其主要事迹。)
● 村落荣誉
1. 年 月,被 机构评为 村;
2. 年 月,被 机构评为 村;
3. 年 月,被 机构评为 村。
(注:仅记省级以上机构授予的、以村落为评比对象的荣誉,如古村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等。)
● 其他
(注:填写本村其他特色历史人文资源。)
附件2
《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范文
一、梅州市梅市区卷
水车镇
茶山村
茶山村,位于水车镇西部,距镇政府2.5公里,面积1.03平方公里。始建于明代初期,由南迁移民聚居而形成。据《黄氏云祖公族谱》记载,黄氏云祖公迁徙到此地,在南面山麓下“设店经营”,因店铺在茶子树下而得名。
该村坐落于南北两条丘陵带之中的山间盆地,村内有北山(俗称“黄龙山”)、南山(俗称“四脚山”),两山中间有溪流自西向东流至不远处的梅江。市道206从村旁穿过。清代属梅市大小立堡,1941年属梅市大立乡,1953年属梅市水车乡,1958年属梅市梅南公社,1959年属梅市水车公社,1983年属梅市市水车区,1988年属梅市水车镇灯塔村,2013年属梅州市梅市区水车镇灯塔村至今。
世居村民主要姓氏为黄、吴、杨姓。《黄氏云祖公族谱》记载,南宋绍兴年间,黄氏族人由福建宁化迁入广东。明洪武三年(1370年)黄云祖自梅州城“西厢五马坊”移居“大立古方约”(灯塔村内),其后代在茶山村繁衍生息。至清代中期,发展至百人,开始向外迁移分支,清末开始下南洋。
2015年底,有户籍人口750多人,实有居住人口350人。80岁以上老人20人,年最长者98岁(女)。村民均为汉族,客家民系,使用客家方言。有港澳台同胞约200人;华人华侨约450人,主要分布在印尼、新加坡、泰国。
茶山村自然资源主要有矿泉水。传统经济以农业为主,主要作物有水稻、番薯、木薯、花生、大豆等。现多种植沙田柚(金柚)。特色农产品有沙田柚。传统食品有企人饼、味酵粄、仙人粄等。2000年以后,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村民主要收入来源为农业收入,外出务工村民为工资性收入。村道实现水泥硬底化,通水、电、电话和网络。村中建有垃圾收集站。文化设施有农家书屋、农村文化俱乐部。
茶山村有“客家民居博物馆”之美誉。现存传统民居34座,建于明代中后期至民国初年。建筑年代距今500年以上的有君梅楼、绍德堂,300年以上的有创义公祠、司马第、萼辉楼,200年以上的有伯荣楼、德崇楼、培元楼、畅云楼、承庆楼。村中民居建筑基本保存完整。畅云楼,约建于清代嘉庆十年(1805年),为守御官黄毓秀所建。占地面积近1800平方米,为悬山式三堂屋,设上、中、下三堂,俗称有“十厅九井”。主要宗祠有绍德堂,始建于明代嘉靖年间,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清代、民国屡有修缮。现存主体建筑,族谱记载为“蝙蝠挂墙”。正厅墙壁采用竹片编网为龙骨,两面抹灰而成,当地人称“孔子壁”。
茶山人崇文尚教,从开村起,先后兴建了鸣凤书院(创建于1790年,已毁)、抟云书屋(创建于1805年)、焕郎书屋(创建于1885年)、云汉女子学校(创建于1910年,时为嘉应州乡村第一所女子学校)、绍德学校(创建于1911年,20世纪80年代曾进行维修,现已停办)。
传统民居、祠堂里,匾额、碑刻、楹联众多。代表性匾额有资政第的“敦义堂”、儒林第的“贡元”“继善堂”、云汉楼的“炽昌堂”等。碑刻有:明代绍德堂碑,内容为保护祖屋的规定;清代创云楼碑,内容为保护创云楼;清代伯荣楼碑,内容为保护伯荣楼的禁令。主要楹联有:儒林第的“继承先志;善与人同”,畅云楼诏谷堂的“巩室于斯,义种与耕,勤俭诒谋居室本;富家大吉,兰芬菊茂,诗书属望克家贤”,进士第敦彝堂的“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入则敦行,出则友贤”等。
该村修有《黄氏云祖公族谱》,1975年由居台湾的黄氏后人编印;2011年由黄氏云祖公族谱续谱委员会编印新书。黄氏族谱中有祖训,称《上马诗》和《下马诗》,俗称“外八句”、“内八句”。其中,“外八句”为“骏马登程往异方,任从胜地立纲常;年深外境犹吾境,日久他乡即故乡。旦夕莫忘亲命语,晨昏须荐祖宗香;惟愿苍天垂保佑,三七男儿总炽昌”;“内八句”为“梅江江上旧华堂,阀阅久传江夏黄;百里花封留政绩,千年翰苑擅文章。绵绵世泽流孙子,赫赫家声自汉唐;一看谱牒应许敬,令人远仰昔高阳”。其他文献黄氏旅外后裔编写的《祀祖谊纪念册》,成书于1980年。
宝峰寺位于茶山村东北向约三公里,是方圆10公里民众烧香拜佛的场所。供奉有弥勒佛、韦陀、玉皇、十八罗汉、观音娘娘、盘古王、花姑花女、伯公伯母、龙神伯公等多座神像。每月初九、十九、廿九,村民都会去寺里拜祭。茶山村黄氏后裔有清明节期间举行集体祭祖的习俗,名为“黄龙出洞”。
今客家传统婚嫁习俗中保留的中原古制“六礼”在茶山村已很少见到,但送定、报日子和送聘金,盘嫁妆,接亲与送亲,拜堂和吃面碗鸡等礼俗还存在。茶山村传统丧葬风俗庄严繁杂,多沿用古中原的传统,以土葬为主。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实行火葬,其程序包括举丧、入殓、成服、送葬、葬法、做佛事等。
据村民回忆,20世纪初,茶山村曾成立“茶山村保卫社”和“大立学务委员会”,进行村落自治管理。1952年1月,全市气温降至零下7.3摄氏度,农田的大部分作物甚至山上的小树都冻死。
茶山村人才辈出,从宋代至清末废除科举制度期间,有进士、贡生、监生以上者48人;近现代任省部级以上职务者4人、将军4人。主要人物有:黄钧选(1852—1925年),晚清曾出任驻日本、美国、秘鲁等国领事,民国时期曾任参议院议员兼总统府咨议;黄琪翔(1898—1970年),中国民主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中国农工民主党创建人和领导人之一,民国上将、抗日名将,新中国成立后任第一、二、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国防委员会委员、国家体委副主任,中国农工民主党副主席等职;黄心维(1907—1989年),民国少将,新中国成立后为沈阳鲁迅美术学院教授、雕塑(铸铜)专家,主持铸造朱德元帅铜像、四平解放军纪念碑、大连苏军纪念碑等大型铸铜雕塑等;黄甘英(1920— ),全国妇联副主席,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常委。
茶山村于2010年12月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012年12月被评为“中国传统村落”。
(初稿撰写:XX,总纂:XX)
二、深圳市龙岗区卷
坪地街道
花园村
花园村,位于坪地街道西南部,距街道办事处2.5公里,面积0.9平方公里。始建于清代道光初年,由南迁居民分村而形成。
该村坐落于丘陵谷地中,村内原有山松岗排、低山坳、塘尾山等山丘,现已推平。村口有花园河环绕,旧时为村民洗衣、做饭的主要水源,改革开放后受到附近工厂污染,河水现已不适宜使用。村中原有3口鱼塘,现存2口。新中国成立初期,属惠阳市龙岗公社坪地乡。1958年,随龙岗公社划归宝安市。1976年,坪地公社从龙岗公社分出,属坪地公社。1983年,属宝安市坪地区坪地乡。1987年,属宝安市坪地镇坪西村。1993年,属深圳市龙岗区坪地镇。2004年,属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至今。世居村民主要姓氏为萧姓。萧氏族谱记载,明代初期,萧氏祖先从福建宁化迁入广东梅州,明代万历年间迁至坪地,清代道光初年从新屋场(坪西社区另一自然村)迁至本地。
2015年底,有户籍人口约230人,实有户籍居住人口170人。外来人口2000多人。80岁以上老人6人,年最长者95岁(女)。本地居民均为汉族,属于客家民系,使用客家方言。有港澳台同胞约40人;华人华侨约50人,主要侨居地为印尼、新加坡、泰国。
传统经济以农业为主,主要农产品有水稻、番薯、花生、龙眼、荔枝等。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引进“三来一补”企业。今厂房林立,主要生产手套、玩具、口罩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现村中已没有农业,村民收入来源主要有:村集体经济分红、房屋出租、商业经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传统食品有艾粄、萝卜茶粿、圆笼粄、喜粄等。
交通方便,205国道从村旁穿过,村道花园路与234市道相接。村道实现水泥硬底化,通水、电、电话和网络。村中建有垃圾收集站,一天清扫垃圾两次。祠堂前建有篮球场和全民健身设施,村民小组办公楼建有村民活动中心。
传统民居为客家民居,建于清代道光初年,前后二堂,中间一大巷,二横门,后堂为祖祠神位,门前有禾坪,半月形池塘。村中有萧氏宗祠1座。20世纪80年代中期,村民陆续从围屋中搬出,现大部分房屋已破败,保存较好的主要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有《萧氏族谱》一部,由坪地萧氏宗亲会编纂,成书于2007年,记载了花园村萧氏世系源流。每年清明或九月重阳,由村长组织集体祭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