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州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监察执法管理实行重心下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6-06-23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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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府办函〔2016〕87号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州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监察执法管理实行重心

下移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城、白沙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雷州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监察执法管理实行重心下移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雷州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监察执法

管理实行重心下移工作方案

 

为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理顺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监察执法管理水平,增强执法管理效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共雷州市委办公室、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州市创建省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雷委办发电〔2016〕1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新城市管理工作方法方式,对城市市容管理机构(城管中队)实施由市职能部门和镇(街)双重管理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关执法人员的考绩考勤,推动城市管理职能职权下移,切实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彻底改变城市“脏乱差”面貌,努力创建舒适、整洁、有序的历史文化名城。

二、机构设置

按照我市城市建成区行政辖区设置情况,在市容大队辖下相应分设雷城、新城、西湖、附城和白沙等5个市容环境卫生监察管理中队(以下简称城管中队),作为市容大队派驻机构,由市公用事业局(市容大队)和所在的镇(街)双重管理。各城管中队办公室设在所在镇(街)。市公用事业局(市容大队)负责城管中队的人事组织管理、业务工作指导和协调监督检查工作,侧重协调各城管中队在市政、园林绿化、路灯等方面的执法管理工作。有关镇(街)负责城管中队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城管中队对辖区内户外广告、招牌、建筑围栏、建筑垃圾和乱摆乱卖、乱倒乱丢、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六乱”行为进行管理、执法和处罚。

各城管中队的主要工作任务:(一)负责对户外广告、招牌、建筑围栏、建筑垃圾的管理,按法律程序办理广告、招牌、占道等收费工作;(二)负责对破坏市政、路灯、园林绿化行为的执法处罚;(三)负责对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六乱”行为的管理、执法和处罚;(四)完成市政府、镇(街)和市公用事业局(市容大队)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配备

市容大队现编制为45名,在编人员为45人。按照事业单位编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保留市容大队人员7人(含财会人员2人),其他人员全部由市公用事业局(市容大队)分派到各城管中队。人员配备具体为:雷城中队8人、新城中队9人、西湖中队8人、附城中队6人、白沙中队7人。市容大队及城管中队各配备执勤车辆1台,共6台。

市容大队的主要工作任务:(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城管工作年度计划;(二)负责各中队的管理、协调、监督和业务指导;(三)侧重协调各城管中队在市政设施、路灯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执法管理;(四)负责市容大队财务、车辆、内务、考绩考核管理和城管中队人员工资发放;(五)完成市政府和市公用事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经费来源

市容大队及各城管中队人员的身份性质、供给渠道不变。各城管中队不设独立财会,所有收支由市公用事业局(市容大队)按收支两条线管理方法执行。城管执收执罚以各中队为单位执行,执收执罚包括广告、占道经营、建筑垃圾等方面的罚没。市公用事业局(市容大队)要积极统筹、主动协调、筹措资金,确保按时发放人员工资、社保、加班补助,经费不足部分由市公用事业局申请市财政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属地管理。镇(街)负责对辖区内“六乱”行为的监督管理。有关镇(街)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整合镇(街)规划、计生、殡改、工商、物业、派出所和社区(村)等部门的力量,开展常态巡查和联合执法,坚决遏制“六乱”行为,确保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二)实行堵疏结合。有关镇(街)要会同市公用事业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做好划行归市工作,根据辖区市容市貌实际情况划定钟点市、早餐档、夜宵档的临时摆摊区域,并确定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三)加强队伍管理。有关镇(街)要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对本辖区的城管中队进行管理。一要结合街道(镇)社区(村)网格化管理,对城管中队队员实行定岗定员定责;二要认真做好队员考勤登记和监督工作,每月5日前(国庆节推迟至10日)公布队员上月出勤情况;三要定期对城管队员工作态度、能力水平和管理绩效进行定性考评;四要严格落实绩效工资挂钩考勤考绩制度。市容大队要根据镇(街每月对城管中队队员的考勤情况发放工资;五要加强对城管中队队员的教育管理,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处理,对不服从安排、“在编不在岗”、“出工不出力”、考绩不合格和各种违反纪律的队员,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停工停职停薪,甚至建议主管部门对其做出调离岗位或辞退处理。

(四)规范执法管理。城管中队队员要坚持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对于城市“六乱”行为,要大胆执法处罚,敢于作为、积极作为、善于作为。出勤时要统一着制服,不得戴项链、戒指等饰物,不得佩带与城管执法人员身份或者与执行公务无关的其它标志、徽章。执行公务时必须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饱满,姿态良好,保持良好的执法形象。

六、本方案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实施时间暂定一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