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 坟 通 告
雷府〔2016〕37号
迁 坟 通 告
2014年8月10日,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回收市木材厂位于雷州市客路镇广海公路东侧23956.94平方米土地,并将该地块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进行挂牌出让。同年11月10日,湛江中林物流有限公司网上竞得该土地的使用权。位于该宗土地(原雷州市木材厂)内的一座坟墓,限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迁移完毕。请坟主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证明到客路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陈其明,联系电话:15875922088)办理坟墓迁移手续。逾期,按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法制局。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