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雷州市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7-01-20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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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府办函〔201710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州市

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业清理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雷州市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第十六届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8

 

 

 

雷州市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切实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广东省农业厅《关于请提供禁养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方案的函》(粤农函20167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以保障农村环境安全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治旧与控新结合,综合运用激励引导、执法监督和资金支持等手段,采取搬迁、关停、转产等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削减畜禽养殖排污总量,落实禁养区禁养和限养区限养制度,为全面建设“美丽雷州·生态乡村”提供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彻底清理畜禽养殖乱象,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实施搬迁、关闭或转产,并依法拆除养殖场所和相关设施,做到全市禁养区内无畜禽养殖;限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养殖设施,己建成投产的要完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确保养殖粪污达标排放。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171月底前)

1.调查摸底。各镇(街)对辖区内的禁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江河沿岸畜禽养殖场(户)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汇总上报。(责任单位:各镇(街);协办单位: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

2.宣传发动。召开禁养区限养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印发《雷州市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明确责任。通过广泛深入宣传《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和《关于划定全市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通告》精神,使有关政策家喻户晓,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新闻媒体)。

(二)综合清理整治阶段(201712月底前)。

1.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确定禁养区搬迁、关闭或转产的养殖场名单,下达限期关停转迁通知,禁养区养殖场按通知要求停止养殖,自行搬迁或拆除。对禁养区内到期不自行拆除的规模养殖场,由所在镇(街)依法强制拆除。各镇(街)既要使整治工作形成强大声势,让养殖户明白这是法律规定,大势所趋,更要认真细致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使之主动配合。同时还要关心他们的疾苦,切实帮助养殖户解决好生活出路问题,引导扶持他们发展其他产业致富(责任单位:各镇(街)

2.限养区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全部完成污染整治任务,做到达标排放(治理工程必须符合《广东省规范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技术指南》的要求) (责任单位:各镇(街)协办单位: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2月底前)。

20182月底前,湛江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责任单位:雷州市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各镇(街)、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和改善饮用水源和城乡生态环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本地区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坚决消除畜禽养殖污染和影响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隐患。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镇(街)要加强环境保护和依法养殖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人人爱护珍惜水资源、关心重视饮用水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依法依规,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三)明确职责,增强责任感。各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等工作。同时,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规定,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市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各镇(街)、各部门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坚持属地管理,强化协调联动。各责任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促进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场保护治理工作走上正轨。

(五)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彻底解决畜禽养殖场污染环境等问题,保护好水资源,保护好雷州大地的生态环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