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春节期间市区装饰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7-01-31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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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府办函〔20174

 

关于印发2017年春节期间

市区装饰方案的通知

 

附城镇、白沙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美化、亮化市区市容环境,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热烈的节日氛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公用事业局制定的《2017年春节期间市区装饰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节日氛围营造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营造春节喜庆氛围既是开展迎新春活动、弘扬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整治市容市貌、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措施。各责任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节期间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按照《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高标准落实好节日期间城区街道、景点的装饰工作,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开展市区环境卫生突击整治行动;公路、交通部门要加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环境卫生清理保洁,并配合整治道路“六乱”现象,确保节日期间整洁、干净、有序。附城镇、白沙镇和3个街道办及工商、交警、市容、城监、环卫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检查督促市区临街店铺落实“门前三包”、整治市容环境、整顿交通秩序、搞好街道卫生保洁,净化、美化环境。同时,市区各单位特别是临街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在116日前完成春节期间的装饰工作,大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

三、广泛动员,全民参与。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是合家团聚、走亲访友、休闲娱乐、购物观光的黄金时节。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全体干部、职工、个体经营户积极参与春节装饰活动。市公用事业局、市监察局要加强协调和检查督促,及时向市领导和有关单位通报情况。市广播电视台和新闻中心要对有亮点、有特色的春节气氛营造单位和景观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促进春节喜庆气氛营造工作上新水平。

 

附件:2017年春节期间市区装饰方案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0

 

 

附件

2017年春节期间市区装饰方案

 

为活跃节日气氛,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让市民过上快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经研究,现制定2017年春节市区节日装饰方案如下:

一、市公用事业局

(一)雷湖文化广场。1.南湖广场制作大型贺年花坛1个,

北广场制作大型贺年花坛2个,南、北广场各施放气球4个;2.湖心亭:顺亭顶部向下安装彩灯、射灯衬托,张挂灯笼加装色灯;3.中路拱桥:按拱桥造型安装彩色灯管、射灯衬托。

(二)西湖公园。1.全园张挂灯笼;2.根据园内景物安装灯饰;3.在园内摆放10000盆菊花;4.宋园:在门口布置3个小花景,两个展厅内设置展览馆;5.东坡亭:安装射灯、彩灯;6.龙宫:布置一个大花景;7.观礼台:布置一个小花坛。

(三)三元公园。1.三元塔:根据造型安装彩灯;在塔周围安装射灯8台;2.城楼:根据造型安装彩灯、布置彩旗;3.全园安装彩灯、张挂灯笼、摆放菊花;4.大门口:安装管灯、张挂灯笼。

()西湖大道(外贸大厦至邮政大厦段):装饰灯笼、彩屏。

()市标广场、市人民公园:各制作贺年花坛1个(由市公用事业局协调有关单位制作)。

二、市国税局、市信用联社、市农行、中国电信雷州分公司、昌大昌购物广场在各自门口各制作2个小型花坛。

三、各广告公司全面更新市区候车亭、公交车、公共场所、墙体的大型(T型)广告牌。

四、临街单位工作任务

临街单位:按照临街建筑物立面造型安装彩灯,根据条件布置射灯。各临街面要张挂灯笼、竖彩旗。

(一)雷州大道。市农机总站、市信用社、市住建局、市外贸公司、百汇商场、市旧汽车总站、雷州宾馆、湛江公路雷州分局、地方公路局、南方宾馆、城外供电所收费大厅。

(二)西湖大道(含207国道)。市农业银行、市一中(旧校区)、新华书店、市博物馆、湛江商业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市人民医院、市供销联社、三川酒家、市邮政局、市人民银行、市工商银行、市发改局、中国联通雷州营业厅、中国移动雷州分公司上坡营业厅、市国税局、雷州供电局、市自来水公司、市广播电视台、市公安局巡警大队、福隆广场、市信用联社、市社保局、新城小学、市地税局、市职业中学、市慢性病防治站、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物业局、洪都大酒店、市工商局、中国园大酒店、市商业总公司、市畜牧兽医局、电信分公司、华侨大酒店、长线局、广东移动雷州分公司。

(三)新城大道。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君临国际大酒店、世贸大厦、市人社局、市财政审核中心、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人民法院、市农行新湖支行、市人寿保险公司、市人保财险公司。

(四)群众大道。宝隆酒店、市建设银行、昌大昌购物中心、市卫计局、市疾控中心、时代广场、祥瑞医院。

(五)雷湖南路。市食品总公司、市城建开发公司、市丝绸公司、市房管局。

(六)广朝南路。市二小、雷城街道办、附城财政所、市总工会、市机关事业局。

(七)广朝北路。市委党校。

(八)镇中西。市一小、市三小、市中医院。

(九)环城东路。市三中。

(十)雷湖中路。市二中、市农业银行。

(十一)厦广路。附城镇政府、碧桂园房地产开发公司、附城地税所、武警中队、市看守所、附城中学、附城二中、附城物业所、附城邮电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