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府〔2017〕11号
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湛一中合作办学项目
及市政规划道路预征收土地的通告
为加快推进湛一中合作办学项目及市政规划道路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该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的169.689亩土地实施依法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位于雷州市邦塘一路西南侧的土地,四至为:东至文化路,南至白水沟水库,西至白水沟水库,北至邦塘南村用地。(具体以湛一中合作办学项目及市政规划道路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按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核定):169.689亩,其中林地146.347亩,园地4.008亩,设施农用地11.909亩,坑塘水面0.111亩,建设用地7.314亩。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科教用地、交通用地。
四、安置途径:采用货币、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
五、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林地3.2万元/亩,园地3.4万元/亩,设施农用地4.5万元/亩,养殖(坑塘)水面4.5万元/亩,建设用地(不包括墓葬的)6.1万元/亩。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任。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市法制局。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