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府办函〔2017〕93号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强化办理工作责任
(一)提高认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集中反映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各承办单位务必从尊重代表、委员权利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扎实做好办理工作,力争代表、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二)认真核对。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对照《雷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交办安排表》和《政协第十届雷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安排表》(见附件1、2),核对件数和内容,并进行讨论研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建议或提案,必须在交办后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督办股,请勿积压或自行转交其他单位办理。
(三)明确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五定”(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完成时间、定任务、定责任)的要求,认真办理、规范办理、高质办理,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办理任务。
二、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增强办理工作合力
(一)加强调查研究。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着力解决代表、委员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切实做到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为办理工作打好基础。
(二)加强沟通联系。各承办单位在准确理解建议、提案内容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加强沟通联系。严格落实“三见面”制度(办理初见面、办理中见面、答复前见面),通过采取走出去协调商议、请进来座谈交流等方式,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对面沟通,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做到办理前、办理中、办复后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督办考核。市政府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督办,随时掌握办理工作动态,并定期通报。对不重视办理工作、承办人员不负责任、遗失建议或提案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和不按要求报送办理工作相关资料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内部督办力度,主要负责人要经常对本单位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办理质量。
三、规范答复,提高质量,增强办理工作实效
(一)内容要规范。各承办单位要逐一答复代表、委员所提问题,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出的措施要具体可行,避免空话、套话、大话。对一些因条件限制或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而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争取他们的理解。
(二)格式要规范。各承办单位答复件要使用本单位公函纸,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行文(见附件3、4)。答复件首页右上角应注明答复建议或提案号及办复结果分类。1、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2、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3、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用“C”标明;4、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D”标明。
(三)时限要规范。各承办单位要抓紧办理,赶于2017年6月底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或委员。对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必须答复每一位代表,并分别抄送市人大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和市政府办公室督办股。同时,各承办单位要向领衔代表邮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领衔代表再将征询意见反馈市人大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对政协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须答复领衔委员,同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督办股和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重新进行办理,并在1个月内再次书面答复。
附件:1.雷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交办安排表
2.政协第十届雷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安排表
3.答复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函件格式
4.答复委员提案的函件格式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7 日
附件1
雷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交办安排表(一)
2017年5月17日
编号 |
代表团 |
领衔代表 及 人 数 |
类别 |
案 由 |
主办单位 及其负责人 |
协办单位 及其负责人 |
市分管 领导 |
办理答 复日期 |
1 |
杨家 |
吴惠珠等11人 |
农村农业 |
关于要求解决杨家镇锦坡村委会农田灌溉困难及示范化农田区建设问题的议案 |
市水务局 许立生 |
市农业局 李奇源 |
钟志华 |
|
2 |
企水 |
潘光扬等11人 |
农村农业 |
关于立项建设企水镇臧企排洪沟硬底化的议案 |
市水务局 许立生 |
|
钟志华 |
|
3 |
覃斗 |
黄文驹等12人 |
农村农业 |
关于打造流沙珍珠品牌,发展雷州海洋经济的议案 |
市海洋与渔业局 蔡启寿 |
|
钟志华 |
|
4 |
东里 |
陈林等11人 |
城建环资 |
关于要求把东里镇列为湛江市附中心镇的议案 |
市住建局 苏 斌 |
|
何 儒 |
|
5 |
英利 |
程会荣等11人 |
城建环资 |
关于要求拨款支持建设英利镇镇圩街道排污系统的议案 |
市住建局 苏 斌 |
市财政局 吴 玉 |
何 儒 |
|
6 |
乌石 |
郑海英等12人 |
城建环资 |
关于修建乌石镇入港路的议案 |
市交通运输局 伍宗彦 |
|
周才达 |
|
7 |
厂场 |
叶茂等11人 |
教科文卫 |
关于要求地方政府支持湛江农垦二院建设的议案 |
市卫计局 邓有权 |
市财政局 吴 玉 |
何培烈 |
|
8 |
纪家 |
戴华生等10人 |
教科文卫 |
关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议案 |
市教育局 周 坚 |
|
何培烈 |
|
9 |
北和 |
黄于蓝等12人 |
教科文卫 |
关于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议案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姚世丰 |
|
何培烈 |
|
10 |
乌石 |
陈孝等11人 |
财经 |
关于要求把乌石镇镇供人员、财政核补人员列为财供人员的议案 |
市人社局 钟 勇 |
市财政局 吴 玉 |
周才达 |
|
雷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交办安排表(二)
2017年5月17日
编号 |
代表团 |
领衔代表 及 人 数 |
类别 |
案 由 |
主办单位 及其负责人 |
协办单位 及其负责人 |
市分管 领导 |
办理答 复日期 |
11 |
北和 |
朱海云等12人 |
财经 |
关于要求解决“自收自支”人员工资问题的议案 |
市人社局 钟 勇 |
市财政局 吴 玉 |
周才达 |
|
12 |
松竹 |
黎景荣等11人 |
工交 |
关于加大207国道至湛徐高速松竹出口路段交通管理力度的议案 |
市交通运输局 伍宗彦 |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周光同 |
周才达 |
|
13 |
沈塘 |
薛昌南等10人 |
工交 |
关于要求将三线公交车线路延伸至沈塘客运站的议案 |
市交通运输局 伍宗彦 |
|
周才达 |
|
14 |
杨家 |
何圣成等11人 |
工交 |
关于要求加快杨家镇411乡道杨家村委会至恭坑水库段路面大修改造的议案 |
市地方公路局 邓伟荣 |
|
周才达 |
|
15 |
调风 |
曹仁叁等11人 |
工交 |
关于要求升级改造调风镇至东里镇乡道的议案 |
市地方公路局 邓伟荣 |
|
周才达 |
|
16 |
英利 |
程会荣等11人 |
工交 |
关于要求在英利车站十字路口设置固定红绿灯的议案 |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周光同 |
|
林华甫 |
|
17 |
客路 |
林荐俊等11人 |
其他 |
关于要求解决镇干部住宿难问题的议案 |
客路镇政府 周锋武 |
|
何 儒 |
|
18 |
杨家 |
林如锦等11人 |
农村农业 |
关于要求整治杨家镇倜傥村委会排洪河的建议 |
市水务局 许立生 |
|
钟志华 |
|
19 |
东里 |
王南等12人 |
农村农业 |
关于要求加快溪南水库主干渠防渗工程建设的建议 |
市水务局 许立生 |
|
钟志华 |
|
20 |
覃斗 |
尹天期等11人 |
农村农业 |
关于要求加快发展农业经济步伐的建议 |
市农业局 李奇源 |
市海洋与渔业局 蔡启寿 |
钟志华 |
|
雷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交办安排表(三)
2017年5月17日
编号 |
代表团 |
领衔代表 及 人 数 |
类别 |
案 由 |
主办单位 及其负责人 |
协办单位 及其负责人 |
市分管 领导 |
办理答 复日期 |
21 |
唐家 |
符宏胜等6人 |
城建环资 |
关于开通雷城长宁街西路口及安装路灯的建议 |
市公用事业局 陈武森 |
|
何 儒 |
|
22 |
纪家 |
王培德等5人 |
城建环资 |
关于整治雷湖广场环境卫生的建议 |
市公用事业局 陈武森 |
|
何 儒 |
|
23 |
龙门 |
陈立进等7人 |
城建环资 |
关于要求加强城区泊车位等公共资源管理的建议 |
市公用事业局 陈武森 |
|
何 儒 |
|
24 |
乌石 |
郑保书等13人 |
教科文卫 |
关于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合理实施2016年湛江市教育布局调整的建议 |
市教育局 周 坚 |
|
何培烈 |
|
25 |
调风 |
曹仁参等5人 |
财经 |
关于要求解决镇村综合服务平台经费问题的建议 |
市行政服务中心 唐永熙 |
市财政局 吴 玉 |
周才达 |
|
26 |
雷城 |
符保腾等4人 |
政法 |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户籍管理的建议 |
市公安局 符汉智 |
|
林华甫 |
|
27 |
杨家 |
蔡寿光等13人 |
工交 |
关于解决雷州市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伍宗彦 |
|
周才达 |
|
28 |
白沙 |
柯和聪等13人 |
工交 |
关于要求解决城区主要交通要道节假日堵车问题的建议 |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周光同 |
市公用事业局 陈武森 |
林华甫 |
|
29 |
白沙 |
柯和聪等14人 |
工交 |
关于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农村道路养护力度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伍宗彦 |
|
周才达 |
|
30 |
乌石 |
黄沙等11人 |
其他 |
关于要求培训农村干部,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的建议 |
市民政局 冯继伟 |
|
钟志华 |
|
附件2 政协第十届雷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安排表(一) |
||||||
2017年5月17日 |
||||||
编 号 |
领衔 提案人 |
题 目 |
主办单位及 负责人 |
会办单位 |
市分管 领导 |
办 理 答复日期 |
1 |
蔡 玲 |
关于尽快建设湛徐高速乌石支线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伍宗彦 |
|
周才达 |
|
2 |
谢雅琼 |
关于将雷州市慢性病防治站、疾控中心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建议 |
市编办 宋 晓 |
市人社局 钟 勇 |
周才达 |
|
3 |
张文扬 |
关于解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标准偏低的问题的提案 |
市人社局 钟 勇 |
市财政局 吴 玉 |
周才达 |
|
4 |
黎 明 |
关于解决雷剧艺术研究会办公场所的建议 |
市文广新局 梁国良 |
|
何培烈 |
|
5 |
冯 锋 |
关于落实雷州青年(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建议 |
市经科局 陈丹踪 |
市人社局 钟 勇 市财政局 吴 玉 |
翟泽渊 |
|
6 |
刘南章 |
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律教育的提案 |
市教育局 周 坚 |
市司法局 陈和明 |
何培烈 |
|
7 |
蔡开飞 |
关于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安全的提案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姚世丰 |
|
何培烈 |
|
8 |
黄小奋 |
关于改善旧总站十字路口交通秩序的建议 |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周光同 |
|
林华甫 |
|
9 |
麦 明 |
关于要求改善雷城交通运行问题的建议 |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周光同 |
市公用事业局 陈武森 |
林华甫 |
|
10 |
宋开义 |
关于完善城区交通标线,启用违章摄像的建议 |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周光同 |
|
林华甫 |
|
政协第十届雷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安排表(二) |
||||||
2017年5月17日 |
||||||
编号 |
领衔 提案人 |
题 目 |
主办单位及 负责人 |
会办单位 |
市分管 领导 |
办 理 答复日期 |
11 |
张 渠 |
关于加强交通管理、建设文明雷州的提案 |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周光同 |
|
林华甫 |
|
12 |
陈 定 |
关于加强治理占道经营的建议 |
市公用事业局 陈武森 |
|
何 儒 |
|
13 |
廖思斌 |
关于恢复雷州铁路客运站全面设站上客的提案 |
市交通运输局 伍宗彦 |
|
周才达 |
|
14 |
陈培高 |
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建议 |
市卫计局 邓有权 |
|
何培烈 |
|
15 |
蔡海瑛 |
关于加强城区夜宵店(摊)管理的建议 |
市公用事业局 陈武森 |
市环保局 邓 培 |
何 儒 |
|
16 |
陈秀珍 |
关于政府加大对公办幼儿园投入力度,破解幼儿“入园难”问题的提案 |
市教育局 周 坚 |
|
何培烈 |
|
17 |
苏焕荣 |
关于在附城邮政所开办邮政储蓄业务的建议 |
市金融办 符 国 |
|
周才达 |
|
18 |
王合力 |
关于安装雷城水店中路纳海大厦路段街灯的提案 |
市公用事业局 陈武森 |
|
何 儒 |
|
19 |
张兴建 |
关于明确产业园区位置和功能,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家回乡发展的提案 |
市经科局 陈丹踪 |
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廖劲伦 |
翟泽渊 |
|
20 |
黄永超 |
关于筹建市区新水厂的提案 |
市环保局 邓 培 |
市自来水公司 陈 江 |
何 儒 |
|
政协第十届雷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安排表(三) |
||||||
2017年5月17日 |
||||||
编号 |
领衔 提案人 |
题 目 |
主办单位及 负责人 |
会办单位 |
市分管 领导 |
办 理 答复日期 |
21 |
臧权源 |
关于重新开放三元公园牌坊入口公厕的提案 |
市公用事业局 陈武森 |
|
何 儒 |
|
22 |
陈 高 |
关于修建雷州古城镇中西街-曲街-二桥街-雷祖祠旅游、购物、小吃、步行街的提案 |
市公用事业局 陈武森 |
市旅游局 陈龙彪 市财政局 吴 玉 |
何 儒 |
|
23 |
陈 高 |
关于加强整治南渡河水源的污染,确保城区市民饮水安全的提案 |
市环保局 邓 培 |
市水务局 许立生 |
何 儒 |
|
24 |
梁国良 |
关于招聘大学生充实文化队伍,解决文化人才缺编问题的提案 |
市人社局 钟 勇 |
|
周才达 |
|
25 |
陈龙彪 |
关于修葺西湖公园宋园及苏公亭,促进历史文化旅游发展的提案 |
市公用事业局 陈武森 |
市财政局 吴 玉 |
何 儒 |
|
26 |
苏 兄 |
关于解决我市新城中心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提案 |
市教育局 周 坚 |
|
何培烈 |
|
27 |
欧大迅 |
关于重点整治雷州城区用电安全隐患的提案 |
雷州供电局 庞洪敏 |
|
翟泽渊 |
|
28 |
欧大迅 |
关于修复历史名胜“陆公泉”,保护旧址的提案 |
市名城局 林 宏 |
|
何 儒 |
|
29 |
曹炜明 |
关于加快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提案 |
市文广新局 梁国良 |
|
何培烈 |
|
30 |
曹炜明 |
关于对民办幼儿园实行规范化管理的提案 |
市教育局 周 坚 |
|
何培烈 |
|
政协第十届雷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安排表(四) |
||||||
2017年5月17日 |
||||||
编号 |
领衔 提案人 |
题 目 |
主办单位及 负责人 |
会办单位 |
市分管 领导 |
办 理 答复日期 |
31 |
陈 衡 |
关于多举措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建议 |
市教育局 周 坚 |
市司法局 陈和明 |
何培烈 |
|
32 |
王 宇 |
关于盘活校产资源的建议 |
市教育局 周 坚 |
|
何培烈 |
|
33 |
黄小奋 |
关于成立青年创业服务站、创业基地的提案 |
市经科局 陈丹踪 |
|
翟泽渊 |
|
34 |
陈 京 |
关于打造农产品品牌,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建议 |
市农业局 李奇源 |
市经科局 陈丹踪 |
钟志华 |
|
35 |
陈助进 |
关于发挥农业龙头企业作用,推动精准扶贫户尽快脱贫奔小康的提案 |
市农业局 李奇源 |
|
钟志华 |
|
36 |
李 龙 |
关于重建西湖公园大门口、提升名城形象的提案 |
市公用事业局 陈武森 |
|
何 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函件格式:
雷州市×××
××函〔2017〕 号 类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意见第 号的答复
×××、×××代表(列出所有参与联名的代表名字):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正文)
分管领导: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承办单位印章)
2017年 月 日
抄送:市人大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办股。
附件4
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的函件格式:
雷州市×××
××函〔2017〕 号 类
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 号提案的答复
×××(等)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的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正文)
分管领导: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承办单位印章)
2017年 月 日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办股、市政协提案委。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