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府办函〔2017〕128号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规范市政府
系统议事协调机构领导成员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系统议事协调机构领导成员、单位成员、组成人员的调整,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湛委办〔2016〕22号)及《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规范市政府系统议事协调机构领导成员调整的通知》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全面梳理本单位牵头的市政府系统议事协调机构领导成员、成员单位、组成人员的名单。议事协调机构中涉及市政府领导的调整,由牵头单位征求相关市政府领导和部门意见后,按程序报市编办审核,由市编办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市政府审定。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组成人员的调整,由议事协调机构自行审批和发文,并报市编办备案。
请各牵头单位于2017年7月7日前将议事协调机构领导成员、成员单位、组成人员调整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编办(电子版发至市编办邮箱:lzsbwb@163.com,联系人:彭碧英,联系电话:8813628),市编办审核汇总后于2017年7月15日前报市政府审定。逾期不报视为不需调整,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牵头单位承担。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