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晶科电力雷州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预征收土地的通告
日期: 2017-07-06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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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府〔2017〕44号

 

 

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晶科电力雷州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预征收土地的通告

 

为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晶科电力雷州6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建设需要,雷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该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土地实施依法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征收位于雷高镇符村经济合作社的土地(具体以晶科电力雷州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按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核定,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总面积为8.187亩,全部为农用地(地类为园地)。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晶科电力雷州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四、安置途径:采用货币、留用地和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其中留用地安置采取实物或折算货币补偿方式实施。

五、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按照雷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晶科电力雷州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栽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