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雷州市2017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的通告
雷府〔2017〕52号
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雷州市2017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的通告
为促进经济发展,根据雷州市2017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建设需要,雷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该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土地实施依法征收。现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征收位于东里镇七联村后坑仔经济合作社的土地(具体以雷州市2017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按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核定,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总面积为3.130亩,其中农用地2.620亩(林地2.618亩,草地0.002亩),建设用地0.510亩。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雷州市2017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四、安置途径:采用货币、留用地和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其中留用地安置采取实物或折算货币补偿方式实施。
五、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按照雷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雷州市2017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栽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