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府办函〔2017〕158号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
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分市县住户调查样本转换工作的通知》(粤调字〔2017〕23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湛府办函〔2017〕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的意义
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主要反映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状况,同时还提供家庭就业、消费、住房、社区发展等有关信息,是十分重要的民生统计。做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对于加快建设收入信息监测系统,更好地满足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对居民生活状况信息的需求,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湛江市已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纳入各县(市、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绩考核内容,而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的目标是通过统一调查指标、统一抽样方法,统一调查组织、统一调查过程来获取真实可信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我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雷州调查队组织实施,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的意义,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并配合调查工作,为调查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障各项调查任务的落实。
三、精心做好调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有关村(居)委会要认真落实人员负责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分市县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粤调字〔2017〕23号)精神,认真落实好我市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要积极协助统计调查部门完成住户访问调查,动员城乡居民积极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申报调查指标的义务,要督促、指导调查户做好记账工作,积极维护调查样本的稳定运行,确保调查数据的质量。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认真执行广东分市县住户调查实施方案,坚决杜绝编造,篡改统计调查数据,禁止授意统计人员和调查户弄虚作假,确保我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数据真实可信。
附件:雷州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村(居)委会名单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
附件
雷州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村(居)委会名单
乡镇名称 | 村(居)委会名称 |
雷城街道 | 镇中社区居委会 |
西湖街道 | 湖中社区居委会 |
新城街道 | 昌大昌社区居委会 |
客路镇 | 客路社区居委会 |
客路镇 | 林排村委会 |
白沙镇 | 北坡村委会 |
附城镇 | 城东村委会 |
附城镇 | 南田村委会 |
沈塘镇 | 茂胆村委会 |
杨家镇 | 店前村委会 |
纪家镇 | 纪家村委会 |
纪家镇 | 文园村委会 |
南兴镇 | 平兰村委会 |
龙门镇 | 王家村委会 |
调风镇 | 卜昌村委会 |
英利镇 | 英利社区居委会 |
乌石镇 | 铺仔村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