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粤府令第184号)关于行政决策考核指标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雷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雷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雷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实施,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雷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当组织听证。未列入听证目录,但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当组织听证。
三、市法制局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对依法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通过合法性审查。各事项承办单位要将事项阶段性办理情况及时报市法制局。
四、《雷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雷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雷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雷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1 雷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部门 |
1 | 雷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 市发改局 |
2 | 雷州市普惠金融“村村通”实施方案 | 市金融办 |
3 | 雷州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供给侧改革实施方案 | 市民政局 |
4 | 雷州市2017年公租房实物配租方案 | 市房产管理局 |
5 | 关于批准在市区主次干道及公共场所放置环保果皮箱的请示 | 市公用事业局 |
6 | 关于批准实施雷州市垦造水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 市国土资源局 |
附件2 雷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部门 |
1 | 雷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 市发改局 |
2 | 关于批准在市区主次干道及公共场所放置环保果皮箱的请示 | 市公用事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