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铁站片区配套项目预征收土地的通告
为促进经济发展,根据高铁站片区配套项目建设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征收该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的4696.346亩土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征收位于高铁站片区配套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土地(具体以高铁站片区项目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按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核定,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总面积为4696.346亩,其中农用地4150.355亩(耕地358.234亩,园地687.276亩,林地2763.892亩,设施农用地3.829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30.861亩,草地6.263亩),建设用地403.611亩,未利用地142.380亩。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高铁站片区配套项目。
四、安置途径:采用货币、留用地和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其中留用地安置采取折算成货币补偿方式实施。
五、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雷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高铁站片区配套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栽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