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办证工作通告
日期: 2025-07-10 18:01:06
来源:雷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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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集中办证工作通告

雷府〔2025〕33号


  为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5年7月1日,我市出台了《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雷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补充处理意见>的通知》(雷自然资通〔2025〕86号),并定于近期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办证工作,请符合办理条件的群众及时备齐材料申办。为提升办事效率、便利群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办理时间

  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2月30日。

  二、适用范围

  依据雷自然资通〔2025〕86号文件,集中办证适用范围为2016年6月27日雷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在本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历史遗留问题。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个人自建房已建成使用但缺少规划和建设手续类。

  (二)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未按规划许可已建成的个人自建房类。

  (三)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后,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改建、加建或扩建的个人自建房类。

  (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房屋(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外)类。

  (五)开发建设主体单位灭失的办理不动产权证类。

  (六)历史国有建设用地办理不动产登记类。

  三、集中办证流程与地点

  本次集中办证工作涉及不同环节,请相关权利人根据实际情况前往指定地点办理。

  (一)前置手续办理点:雷州市自然资源局2楼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办证办公室(雷州市雷南大道055号)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收集的权利人地籍调查报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镇(街)出具的房屋建成时间证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等资料,统一提交到雷州市自然资源局2楼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办证办公室,集中办理规划认定、市区违建房屋处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土地出让等手续。

  (二)不动产权证办理点:雷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雷州市新城大道世贸广场3层)

  完成前置手续后,权利人需按照《雷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办证工作指引》要求,备齐办证所需全部材料,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四、温馨提示

  (一)本次集中办理时间至2025年12月30日截止。请符合条件的不动产权利人及时申请办理。

  (二)请相关权利人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信息,详细了解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清单(可参考《雷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办证工作指引》),确保顺利办理。

  (三)咨询电话:雷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759-8832156。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