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非法渔业设施的通告
日期: 2018-04-23 09:53:26
来源:雷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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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湛江市开展海岸带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海域范围内非法养殖捕捞渔业设施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整治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流沙港海域的非法养殖捕捞渔业设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全市海域范围内,重点清理整治广东雷州珍稀海洋生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域、广东雷州乌石国家级海洋公园海域和流沙港海域。

二、清理整治内容:定置网具、缯网、绝户网、养殖捕捞等国家禁止的非法渔业设施。

三、清理整治时间:2018年5月15日开始。

四、凡在清理整治范围内存在非法渔业设施的集体和个人,必须于本通告发出之日起3天内自行清除完毕。否则,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取缔。

五、在开展清理整治行动中,出现故意滋事阻碍清理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经教育不改或暴力抗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