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 坟 通 告
由于雷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需要,市政府决定回收雷州市下江原鱼苗场土地,面积为21亩。四至为:东至城南村委会农田,南至南渡西村入村路,西至雷州市污水处理厂用地,北至雷州市污水处理厂用地。凡在上述范围内的坟墓,限于2019年2月28日前自行迁移完毕。请坟主持村委会(单位)证明和身份证到雷州市公用事业局办理迁墓手续(联系人:高存南,联系电话:13709635617)。逾期,按无主墓处理。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