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雷州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一源一策”整治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05-06 09:08:45
来源: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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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2019年雷州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一源一策”整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雷州生态环境分局反映。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2019年雷州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一源一策”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我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加快解决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湛环函〔2019〕381号),以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粤环函〔2019〕647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19〕362号)和《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9年第一次视频会议的情况报告》(湛环〔2019〕5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目前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持续推进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全面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明显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有效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我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南渡河饮用水水源地仍有两个环境问题需继续推进整治。本方案依据“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则,针对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依据本方案要求推进整治工作,确保我市于2019年底基本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任务。

      二、整治内容

      (一)生活面源污染问题整治

      关于松竹镇、白沙镇等镇居民的生活污水流向南渡河一级保护区的问题。建设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处理设施治理生活污水,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集中收集生活垃圾,转运往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处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松竹镇人民政府、白沙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二)交通穿越问题整治

      1.关于207国道南渡大桥穿越松竹镇一级保护区河段的问题。加强对经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车辆运输物品的巡查和监管,设立标志,建设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应急池等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责任单位:湛江公路管理局雷州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2.关于粤海铁路穿越白沙镇南渡河一级保护区的问题。加强穿越段铁路的巡查和监管,设立标志,完善铁路桥面防护设施,做好危险货物运输预防预警工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并定期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责任单位:海南铁路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3.关于沈海高速公路穿越南渡河二级保护区的问题。加强对经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车辆运输物品的巡查和监管,设立标志,建设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应急池等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责任单位:湛江公路管理局雷州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4.关于373省道安榄大桥穿越南渡河二级保护区的问题。加强对经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车辆运输物品的巡查和监管,设立标志,建设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应急池等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责任单位:湛江公路管理局雷州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整治事项。明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由湛江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对整改情况进行每周调度,并对整改滞后的单位进行督导。

      (二)强化监督检查。针对整改任务设立销号制度,各责任单位针对拟销号的整治任务向湛江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报送相关支撑材料,保证问题切实解决。湛江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攻坚战实施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保障攻坚战的顺利实施。

      (三)公开整治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定期向社会通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攻坚战的进展和成效,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整治中的典型案例、重点问题要做好宣传报道和影像资料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