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18-01-29 16:04: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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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府办函〔2018〕35号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2017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17〕164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2017年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17〕137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信息办、市法制局等单位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8日对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等56个单位2017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市大部分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湛江市、雷州市有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健全制度保障,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有效推进政府部门的作风转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显著提升。在这次政务公开检查中,绝大部分单位均比较重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评比所得分数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同时,检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单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主管部门责任不明确,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信息更新维护不到位等。

  (一)主要特点

  一是领导到位,机构健全。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都能重视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成立了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一名副职领导专抓,指定办公室一名业务骨干具体抓落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进程明显加快。

  二是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大部分镇(街)和市直单位能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三是载体健全,渠道多样。通过这次考评发现,大部分单位除了通过公开栏公开信息外,还能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屏幕、触摸屏、微博、微信等形式公开信息。如市公安局开通了“平安雷州”政务微信,北和镇开通了政务微博,许多重要的政务信息都可以快速便捷传递到工作人员及市民的手机,实现了政府信息传递畅通无阻,体现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要求。

  四是内容丰富,形式规范。大部分镇(街)能编制、发布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年报,公开了镇(街)领导分工、六大办(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农业办、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办、计生办)职责及负责人、政策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政务动态等信息;大部分市直单位能编制、发布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年报,公开了领导分工、股室职能、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内容。部分重要信息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得到及时公开,群众反映较好。

  五是严格管理,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市的依申请公开信件统一由湛江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平台受理,再派发给各个职能单位。2017年以来,我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8件,各单位基本上能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答复率达到100%。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重视不够。通过这次检查发现,个别镇(街)、市直有关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能正视季度政府网站内容保障通报以及政务公开交办单中提出的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较为被动。如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是部分单位未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是一件日常性的工作,部分单位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常常忽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也没有和市政府办、市信息办负责政务公开的同志形成良性工作互动,导致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缺少常态的工作机制。

  三是个别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档案资料不规范、不齐全。部分单位未能按照规定分类分项建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相关的政务公开制度没有装订成册,也不用单位文件笺打印,不加盖单位公章;对过去已公开过的资料没有收集归档,信息的审批发布程序缺失,部分信息甚至未经领导审核就发布。

  四是大多数单位信息更新和维护未达到政府网站考评要求。

  在政府门户网站考评细则中,每个栏目都有其更新维护期限,如工作动态类信息2周内至少更新一次,政策文件(含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6个月内至少更新一次。大部分单位信息更新的时效性不强,工作动态常常超过一个月不更新,文件类栏目超过一年不更新。如白沙镇,工作动态只更新至2017年8月,文件3年未更新。

  五是部分单位对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户头的内容保障不强。在2017年的政务公开交办单中,市政府办公室多次强调各单位要同时做好湛江市和雷州市两个网站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在本次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只重视对雷州市门户网站的频道进行更新,忽视对湛江市门户网站的户头进行信息更新维护,导致一些栏目长期不更新,甚至空白。如调风镇的机构职能栏目,白沙镇的其他文件栏目,雷高镇的其他栏目,均为空白栏目。

  六是部分单位信息发布不准确。个别单位在信息发布方面流程混乱、把关不严,标题不明确,经常出现错别字,文不对题,时间混淆,信息内容与栏目出现内容不相符的情况。如有的单位发布信息时粗心大意将信息发布在其他栏目,也不检查是否发布正确;有的囫囵吞枣,将规章文件信息放在“工作动态”栏目下面滥竽充数。如市公用事业局,将财政预决算信息放到工作动态栏目。

  七是部分单位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规范和及时。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内容只局限于公开领导分工、股室职责和办事程序等,而“五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方面内容很少,特别是对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反映强烈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问题等实质性内容没有公开,有避重就轻之嫌。

  八是部分单位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在将依申请公开信件下发给各个职能单位的过程中,发现个别单位不了解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和答复时限,也不清楚自己单位的系统账号密码,导致处理信件过程拖沓,存在延时处理的风险。如市水务局的依申请公开信件,催办了几次后才匆忙处理,造成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被湛江市扣分,拖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后腿。

  三、检查评分结果

  这次检查实行量化评比,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评比结果如下:

  (一)优秀单位(8个)

  唐家镇、松竹镇、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良好单位(41个)

  雷城街道、新城街道、西湖街道、附城镇、客路镇、乌石镇、龙门镇、东里镇、调风镇、英利镇、企水镇、纪家镇、北和镇、杨家镇、覃斗镇、南兴镇、沈塘镇、市经科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国税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地税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残联、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总站、市社保局、市房管局、市物业局。

  (三)一般单位(7个)

  白沙镇、雷高镇、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地方公路局、市国资经营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明确责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单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单位办公室主任及业务骨干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所以各单位领导及业务骨干要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自觉加强业务学习,特别是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湛江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办发〔2017〕1号)、《中共雷州市委办公室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雷办发〔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加大力度,认真落实,规范信息更新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网站考评指标与细则的要求对湛江、雷州两级政府门户网站户头的栏目进行更新和维护。主要职责、机构领导、内设机构信息准确,办事指南要素齐全(包括八大要素: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事流程),动态要闻类信息2周内至少更新一次,政策文件(含规章文件和其他文件)6个月内至少更新一次,规划计划1年内至少更新一次,财政预决算1年内至少更新一次,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1年更新一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1年更新一次,其他“五公开”、“重点领域”方面内容要做到随产生随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和绩效。

  (三)加快执行,有序推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要求凡是需要以市政府和市府办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必须将解读材料和送审文件一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审批;以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所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解读材料都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政府网站进行发布。

  (四)加强督查,严肃纪律,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每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对各镇(街)和市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检查组提出需要改进的问题不重视,未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的单位,将对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严肃问责。

  特此通报

  附件:2017年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评分表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 1月23日


  附件

2017年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评分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评  分

1

食药监局

97

2

住建局

96

3

市市场监管局

96

4

农业局

95

5

审计局

94

6

水务局

93

7

财政局

90

8

发改局

90

9

杨家镇

90

10

唐家镇

90

11

松竹镇

90

12

北和镇

90

13

林业局

89

14

经科局

89

15

国土资源局

89

16

司法局

88.5

17

公安局

88

18

统计局

88

19

卫计局

88

20

国税局

88

21

沈塘镇

88

22

南兴镇

88

23

覃斗镇

88

24

交通运输局

87

25

海洋渔业局

87

26

农机总站

87

27

安监局

86.5

28

环保局

86

29

教育局

86

30

企水镇

86

31

乌石镇

86

32

客路镇

85

33

龙门镇

85

34

英利镇

85

35

文广新局

84.5

36

社保局

84

37

新城街道

84

38

纪家镇

84

39

畜牧兽医局

83

40

调风镇

83

41

物业局

82

42

房管局

82

43

雷城街道

82

44

西湖街道

82

45

附城镇

82

46

旅游局

81

47

地税局

81

48

东里镇

81

49

监察局

80

50

人社局

78.5

51

地方公路局

78

52

国资经营公司

78

53

雷高镇

78

54

公用事业局

75

55

白沙镇

71

56

民政局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