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州市实名制就业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07-02 11:21:53
来源:市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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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雷州市实名制就业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社局反映(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劳动力管理股,联系电话:8802303)。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雷州市实名制就业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就业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就局〔2019〕3号)和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员就业登记工作的通知》(湛人社函〔2019〕15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名制就业登记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全市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和灵活就业的劳动者进行全员就业登记,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康武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宋  晓   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黄鸣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宋  翔   市人社局副局长

陈保双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方  强   市税务局副局长

邓  劲   市住建局副局长

郭梓豪 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蒋文栋    市社保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蔡风平   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分管就业工作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劳动力管理股,由郭梓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建立登记工作机制

(一)摸清底数掌握情况(2019年6月底前完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灵活就业的劳动者摸清就业情况。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制定信息登记表等相关业务表格和业务流程。〔责任单位: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2019年6月-7月)。结合前期对城镇就业的调查情况,由市人社局制订宣传计划,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发动,务必提高企业和职工全员实名制登记工作的意识;通过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宣传专栏、广播电视、宣传单张、微信网络平台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对用工集中的地点实行设点宣传。〔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三)就业登记系列工作(2019年6月-10月)。

1.开展业务培训,规范登记(2019年6月-10月)。对参加实名制登记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派出业务骨干参加湛江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名制登记业务工作人员、各镇(街)负责人和业务人员进行的业务知识培训。各镇(街道)对企业录入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登记信息的收集、表格填写、信息录入、系统操作、注意事项等。各镇(街)要按照要求,规范登记工作,10月底完成登记任务。〔责任单位: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2.调试网络设备,保证运作(2019年6月-7月)。为保障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登记信息的录入点必须配备相应功能的电脑设备及网络设施,各录入点必须确保电脑的硬件达到规定的配置,确保人社专网正常运行。市人社局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对各镇(街)的设备、网络进行检查,对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录入点进行统计,并上报市政府,及时帮助解决;对未开通人社专网的单位和未安装有就业登记系统的镇(街)要给予统一安装调试、分配账号,保证良好的运行环境。各镇(街)要积极配合,选派业务骨干培训学习,做好业务承接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四、明确职责,加强保障和监督

(一)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为确保信息共享,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部门之间要相互沟通协调,做到资源信息共享。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工商登记注册人员的信息;市税务局负责提供扩面参保人员信息;市住建局负责提供建筑工人就业信息;市社保局负责提供办理离退休人员和在职死亡人员信息;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经费保障的工作。〔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二)落实运作经费,加强保障。根据前期的调查摸底情况,结合今后开展该项工作的需求,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做好各项经费的预算,按照实际费用,将经费按时足额划拨到位,以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做好工作人员下乡开展业务调查、业务指导、数据收集、录入等工作的预算;二是做好购置设备、维修设施、安装网络等费用预算;三是做好该项工作日常办公经费补助的申请、审核、划拨工作。为确保各项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各镇(街)要积极创造条件,对人社服务平台建设给予大力支持,根据自身财力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三)加强监督和督办,确保落实(2019年7月-10月)。市财政局要加强运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到位,专款专用。各镇(街)要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工作措施,各镇(街)要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落实业务人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登记任务。市委政研室要对该项工作跟踪督查,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没有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单位,市政府将启动问责机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