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 坟 通 告
迁 坟 通 告
由于建设需要,市政府决定迁移高铁站片区范围内(四至为:东至处井和赤嵌等村用地,南至雷湖快线,西至工业八路,北至陈家仔和处井等村用地)的坟墓。凡在上述范围内的坟墓,限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迁移完毕。请坟主的亲属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证明到附城镇人民政府民政办(联系人:陈荣耀;联系电话:13543523265)或沈塘镇人民政府民政办(联系人:陈居连;联系电话:13542044963)办理坟墓迁移手续。逾期未迁移的,按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