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府办〔2017〕7号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州市
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雷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信息办反映。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雷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粤办发〔2016〕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17〕15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网站整体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建设子站、栏目、频道等方式,形成全市统一共享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大力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创新、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增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信息共享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全市政府网站工作水平提升。
二、基本原则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湛江市政府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政府网站年度考核相关要求,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遵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推进、整合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统一标准规范,科学迁移整合政府部门及镇(街)网站或信息公开栏目,做到信息公开有渠道、互动交流有平台、便民服务有载体。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编制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各镇(街)、各部门负责本单位网站集约化建设具体工作。
三、集约化建设的范围
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不再新建和保留独立网站,因特殊需要或上级部门发文明确规定保留独立网站的,须向湛江市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报省政府办公厅批复同意后方可保留。
纳入集约化建设范围,将网站功能整合并迁移到市政府网站的政府部门: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纳入集约化建设范围,以栏目形式呈现在市政府网站的有全市各镇(街),市监察局、市发改局、市经科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社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市地方公路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总站、市公用事业局、市房管局。
四、集约化建设的内容
(一)统一网站平台。已建网站的,统一向市政府网站技术平台迁移;目前无网站的单位,可向市政府办公室申请,统一在市政府网站技术平台上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
(二)统一功能设置。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湛江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和绩效评估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对集约化建设的子站、栏目、频道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确保集约化的单位政务公开有窗口、互动交流有渠道、便民服务有载体。
(三)统一业务流程。市政府办公室在网站技术平台建立统一的账号权限管理,并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网上诉求受理机制,各镇(街)、各部门予以实施。
(四)明确专人负责。各镇(街)、各部门要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集约化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明确一名领导分管。
(五)推进一站式服务。通过设置页面或频道,采用超链、嵌套、接口等形式汇聚部门办事服务业务,建立网上办事大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实施步骤
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分六个阶段推进。
(一)第一阶段,摸底调查。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摸底调查,统计需集约化建设的网站数量,并向各单位征求栏目设置的意见、建议。(2017年5月底前完成)
(二)第二阶段,关停申请。已建有的网站需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申请关停、并转,待上级审批同意后,在拟关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悬挂网站关停和内容迁移去向等公告信息,同时注销关停网站注册标识、证书信息(如ICP各案编号、党政机关标识、公安机关网站备案编号等)和原域名。(2017年6月底完成)
(三)第三阶段,框架建设。为需集约化的镇(街)、部门建设集约化网站框架。(2017年6月底前完成)
(四)第四阶段,业务培训。对各单位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能熟练使用网站平台。(2017年6月底前完成)
(五)第五阶段,信息发布。各单位信息员对照国务院标准和省、市要求,充实网站各栏目内容。(
(六)第六阶段,监督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将抽选各单位信息员中业务熟练的同志,每月定期检查各网站更新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对做好政府网站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树立“互联网+政务”思维,切实加强领导,专人负责,主动作为,积极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表,采取过硬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保证集约化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一是各镇(街)、市政府部门依然要承担子站、栏目、频道的运维权责,要按照各自工作特点,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互动交流、便民服务等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网上发布信息审核制度。加强信息采集、报送、审核、发布等环节的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三是要加强平台账号安全管理。平台账号必须专人使用、保管,不得多人共用或借给他人使用。应定期修改密码,如账号发生异常,及时向市信息办报告;四是要加强人员保障。明确具体负责网站内容建设的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报市信息办。
(三)加强监管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的督办检查,对于行动迟缓、拖延推诿,未按统一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约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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