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雷州市社会福利院儿童收养申请人初步评分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20〕144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民规字〔2023〕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我局于2024年3月18日将雷州市社会福利院1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向社会公告征集收养意愿人,可送养未成年人儿童代号为SY2024-03-01,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告期已结束,公告上可送养未成年人儿童代号SY2024-03-01现不再接受报名。在公告期内申请报名可送养未成年人儿童代号SY2024-03-01的收养申请人顺序分别是:王*前、尹*兰夫妇,郭*芳、张*楠夫妇,万*华、吴*华。为确保儿童利益最大化,按照客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局评估小组结合收养意愿人现在年龄、学历、职业、婚姻状况、子女、家庭收入、住房人均面积、居住地区等情况,进行初步综合评分。经评估,王*前、尹*兰夫妇综合评分最高,经研究,我局决定王*前、尹*兰夫妇作为收养申请人进入收养能力评估程序。请王*前、尹*兰夫妇收到收养评估通知书后及时提交相关资料和配合收养评估小组开展实地评估,若评估不合格,不予办理收养登记证。另确定评分第二名的郭*芳、张*楠夫妇作为收养申请人并接受评估小组开展实地评估。
特此公告。
附:雷州市社会福利院收养申请人初步评分结果统计表
雷州市社会福利院收养申请人初步评分结果统计表
雷州市民政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