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里镇2017年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执法检查督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7-07-17 15:37:1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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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东府〔201729

 

关于印发《东里镇2017年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执法检查督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氨制冷企业:

《东里镇2017年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执法检查督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业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雷州市东里镇人民政府

                         201758

 

 

 

 

 

 

东里镇2017年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执法检查督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雷州市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推进我镇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镇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认真对照2016年以来国家和省督查组督查涉氨制冷企业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举一反三,促进企业对类似的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强化企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各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2017年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专项治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镇安监办成立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执法检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

  长:吴清君

副组长:莫爵豪

  员:蔡智立、陈腾、符妃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监办,由蔡智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检查企业:雷州市春和冰厂、雷州市东里惠琳制冰厂、湛江市都赢食品有限公司、雷州市启源速冻食品有限公司

三、检查时间

201758日至512日。

四、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通畅、疏散标识清晰、应急照明有效;

(二)制冷机房贮氨器及快速冻结装置出口处上方是否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与事故风机开启联动;

(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是否制定完善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应急防护装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五)快速冻结装置是否按要求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

(六)是否在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

(七)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培训是否到位、是否开展安全隐患日常排查治理等。

(八)消防设施是否规范设置,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建(构)筑物是否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间距不足等重大安全隐患。

(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验;压力容器是否取得使用登记证;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行为。

(十)按国务院安委办《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试行)规定的其他治理项目。

五、实施步骤

(一)企业自查(58日至512日)

企业自查各级、本企业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落实整改,并将各级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形成台帐,在日常安全培训时加强员工教育,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出现;对照2016年以来国家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和《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要求的整改项目,企业自查是否已整改落实到位;企业从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工作场所管理、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使工作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执法检查与督查(511日至512日)

镇安监办对全镇所有涉氨制冷企业检查。并建立“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执法检查督查”工作台账,严厉查处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真组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执法检查督查行动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这次专项督查行动,既要督促企业落实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又要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我镇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二)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负责跟踪落实整改及处罚情况,对于法律规定并处罚款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罚;对于法律规定限期改正的行为,及时跟进复查,逾期不改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提请市人民政府按规定的权限关闭;对确实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并存在重大隐患又无法整改的,要按规定坚决予以取缔;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