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附府〔2019〕16号
关于成立雷州市附城镇婚姻家庭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司法所、综治办: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构的意见》(雷妇〔2017〕13号)和中共雷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雷州市妇联《关于印发<雷州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雷政通〔2019〕16号)文件要求,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调处婚姻家庭纠纷的专业优势,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雷州市附城镇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蔡南玉 镇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吴潇晓 镇妇联执委
委 员:吴景中 附城司法所所长
陈翠锋 镇妇联执委
陈子舜 镇综治办主任
调解委员会下设调解室在附城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吴潇晓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附城镇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名单
雷州市附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0日
附件:
雷州市附城镇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名单
镇妇联 :蔡南玉(镇党委副书记)13590001918
吴 潇 晓(镇妇联执委) 15219213211
陈 翠 锋(镇妇联执委) 13724713389
镇综治办:陈子舜(镇综治办主任) 13553550086
镇司法所:吴景中(镇司法所所长) 1501648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