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日期: 2018-07-16 16:53:5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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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附委2018〕55号

 

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各村委会、机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改进会风、严肃会纪的指示精神,促进镇、村干部作风建设提效能、抓落实、树形象,经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镇政府会议管理、严肃会风会纪,做出如下规定:

一、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凡有明确参会对象的,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向镇主要领导请假报备,并指定相关人员参会。未经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或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代会。

二、严格会议签到制度。参会人员一般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进入会场前,应亲自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在会议中途请假的,必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按缺席处理。

三、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擅自调换座牌和位置。关闭所有通讯工具(或调整到无声状态),禁止在会场接听或拨打电话(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对外联系的,必须离开会场)。参会人员应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或滞留会场外抽烟聊天。严禁在会场打瞌睡、“开小会”,要自觉保持会场安静。会议全程严禁吸烟。未经许可提前离会者,按缺席会议处理。

四、严格实行督查和责任追究

1.镇干部。无故缺席会议3次以上(含3次),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并取消年终奖励工资。会议迟到2次,当作缺席一次处理。

2.机关单位。无故缺席会议3次以上(含3次),以镇名义向该单位主管部门报告;无故缺席会议5次以上(含5次),镇政府将建议该机关单位主管部门调整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经镇主要领导批准,擅自派他人代会的,当作缺席处理。

3.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主任无故缺席会议3次以上(含3次),镇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在镇村干部会议上作检讨,该村年度不得评优评先。一般干部无故缺席会议3次以上(含3次),年终考核评为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绩效工资按最低档次发放。

特此通知。

 

                                          中共雷州市附城镇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