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发〔2017〕23号
关于切实做好近期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5月9日至5月29日敏感防护期的信访维稳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信访维稳方面做到六个不发生:不发生进京上访,不发生集体到省上访,不发生大规模到市上访,不发生上访人员到敏感地点闹访滋事和恶性上访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负面炒作,不发生公共安全事故。
一、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和做好每天一报工作。各村(居)委会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要集中精力、集中人员,迅速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活动,全力排查各类信访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切实把苗头性问题掌握全、掌握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对本地本单位群众有可能进京到省上访问题进行重点管控,明确工作重点,逐一稳控化解,全面破解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尽最大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初始,把人员稳控在当地。5月9日至5月29日,全镇启动矛盾排查每天一报制度,各村(居)委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天下午3:30前向综治办周廷轩主任(联系电话:15913532096,短号:682096)或计生办副主任符逸敏(联系电话:15017394538,短号:684538)报告本单位的不稳定因素和信访动向信息,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各村(居)委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强化排查及时上报,若瞒报漏报、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作为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管片村干部作为主要责任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第一把手作为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干部作为主要责任人。各责任人必须履行好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发生上访或者影响稳定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镇党委、政府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情节严重的就地免职。其他特殊情况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并由镇党委、政府具体研究再做决定。
三、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把控无力,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所产生的劝返一切费用,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责任单位全部担负。
四、成立应急劝返队伍。负责及时对越级进京到省到市上访群众劝返,当场无法劝返时,安排人员随车跟踪上访人员并实时报告上访人员动态;负责协调指挥各村(居)委会、各单位依法、及时、安全劝返进京到省到市上访的群众。各村(居)委会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相应成立处置进京到省到市上访应急劝返小组,村(居)应急劝返小组不得少于5人,并指定一名干部担任组长。各村(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接到要求接回在京、在省和到市上访群众通知后,须及时抵达指定地点,确保将上访群众安全接回当地。
镇级劝返人员名单如下:
队 长:梁志强
副队长:吴警蕾、黄 宏、周廷轩
成 员:综治办、社会事务办、计生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居)委会等部门、单位的抽调人员。
中共客路镇委
客路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9日